芦镇委发〔2014〕57号
中共芦浦镇委员会 芦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芦浦镇创森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办、各村,镇属各单位:
《芦浦镇创森工作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芦浦镇委员会
芦浦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8日
芦浦镇创森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配合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森”),按照《玉环县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玉县委办〔2014〕44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围绕县委下达给我镇的“创森”任务,抓住薄弱环节求突破,立足区域实际促提高,通过开展“平原绿化增量、山体绿化增色、建成区绿化增效、节点绿化增亮”四大行动,形成创森大会战强大声势,带动创森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推进森林城镇建设。
二、主要任务
针对我镇平原绿化、山体绿化、城区绿化、节点绿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到2015年12月份,集中开展创森大会战,着力完成4方面工作任务。
(一)开展平原绿化增量行动,实现全镇新建平原绿化面积383亩目标。
1.城镇绿化。紧密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行动,有效整合拆后土地、河边整治土地、淤泥堆放场及闲置地绿化资源,配合推进水体、土壤、空气污染治理。结合城镇建设,推进公园绿地、城区主要道路及河道两侧的防护绿地、新建小区及工业区的附属绿地建设。全镇新建平原城镇绿化面积100亩,三改一拆闲置地2亩。
责任科室:城建办、农办、相关村
2.村庄绿化。积极推进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和绿化精品村、重点村建设。结合县级部门联系基层制度,广泛开展送苗木下乡和干部群众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农村片林和“四旁木”(指在村旁、路旁、水旁、宅旁进行绿化的树木)建设。完成2014、2015年重点建设村4个,2015年平原村庄绿化面积共31亩(包括四旁绿化)。积极鼓励在平原区域发展经济林。全镇新建平原村庄绿化和平原经济林面积181亩。
责任单位:各村
3.干线绿化。完善公路绿化建设投入机制,完成漩后线公路绿化30亩以上,园区道路绿化3亩。选择合适树种和栽植方式,完成河道绿化64亩。
责任单位:镇农办、城建办、各村
(二)开展山体绿化增色行动,增强城市森林景观效果。巩固近年山体绿化成果,彩化、美化山体。
1.森林消防。开展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案件。
责任单位:镇农办、各村
(三)开展节点绿化增亮行动,打造绿化亮点。
1.休闲公园绿地建设。着手小沙休闲文化广场、道头文化广场、井头公园等的绿化建设。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农办、相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