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政办发〔2014〕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0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核心,结合我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在前期编制职责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部门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作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主要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部门责任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
(二)问题导向原则。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理顺职责关系,清晰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
(三)公开透明原则。部门责任清单应规范、完善、清晰、准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范围
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范围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部门范围相一致,即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不论是否制定公布权力清单,都要做好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四、主要内容
部门责任清单的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和公共服务事项等三个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对上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因形势任务变化和改革发展要求,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同时理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按照职能转变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在现有职责清单基础上,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交叉重叠职责,明确履职界限。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权力取消、转移、下放、保留等事项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工作重点,并结合权力清单,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三)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本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标、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已经列入权力清单的相应服务事项,不再重复梳理。
五、工作要求
(一)责任清单是职责清单的深化和完善,是我县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的创新成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按时高质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前期职责清单的工作成效,结合责任清单新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清单信息,于2014年12月10日前报县权清办审核。整个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要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附件:1.部门责任清单(样式)
2.列入的部门范围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部门全称)职责清单
一、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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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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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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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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