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环县楚门镇委文件
楚门镇委〔2014〕61号
关于印发《2014年楚门镇农村工作指导员
互学互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办、各村居、各农村指导员:
现将《2014年楚门镇农村工作指导员互学互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楚门镇委员会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3日
楚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印发
2014年楚门镇农村工作指导员互学互比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了促进农村指导员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台州市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及《2014玉环县农村工作指导员互学互比活动实施方案》(玉农指办[2014]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楚门镇农村工作指导员(简称农指员)中开展“互学互比”活动,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楚门镇农指员履职实效的监督评价机制,让干实事、有作为的农指员得好评,得奖励;让表面应付、不重实绩的农指员受教育、受鞭策。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指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履职意识,树立农指员队伍新形象,提升群众对农指员队伍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组织实施
(一)互学互比的对象。为市、县下派农指员。
(二)互学互比的内容。农指员在指导帮助派驻村建设新农村、解决民生实事、促进农民增收、开展纠纷调处以及“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方面所做的实事。包括年度工作和公开承诺事项。
(三)互学互比的组织实施。农指员互学互比活动以镇为单位开展,每年组织一次。镇农指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农指员派出单位领导和农指员派驻村两委要积极为农指员开展互学互比活动创造条件。
(四)互学互比结果运用。农指员“互学互比”成绩计入农指员绩效考核。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5月份,围绕楚门镇中心工作和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结合派驻村社会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解决的民生等问题,每个农指员确定全年工作重点,并选择其中2项亮点特色工作(派驻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为其中之一)作为公开承诺事项,并上报镇农指办审核,镇农指办汇总后再报县农指办备案。
(二)推进阶段:5至11月份,各农指员要按照全年工作重点和公开承诺事项,制定方案,狠抓落实。镇农指办要认真指导,并适时开展督查,掌握全年重点工作和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
(三)验收阶段:年底前,结合农指员年度考评工作,由镇农指办、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对农指员的全年工作和承诺事项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阶段分为个人述评、村级详评、乡镇细评、单位参评、量化测评五个环节。
1.个人述评。由农指员本人对一年来指导帮助派驻村在建设新农村、解决民生实事、促进农民增收、开展纠纷调处以及“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方面所做的实事和日常制度与廉洁执行等情况进行认真述职,重点是承诺事项开展情况。
2.村级详评。结合农指员的述职,由所驻村的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对农指员的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一年来总体履职情况、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3.乡镇细评。镇农指办对农指员的日常表现、承诺事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作出细致的评价,并指出农指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
4.单位参评。农指员派出单位就本单位如何支持帮扶派驻村发展以及如何重视农指员开展工作、为农指员提供全方位支持、并解决农指员后顾之忧等方面进行说明。
5.量化测评。由镇领导、农指办负责人、派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对农指员的工作实绩、制度执行、廉洁情况进行量化测评,分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分别计100分、90分、70分、60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指员互学互比活动,将之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农指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和农指员展现自身风采的一个重要平台建设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