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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2014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一、基本情况
玉环县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为全国十三个海岛县之一,陆地面积378平方公里,是一个人口密集的丘陵海岛县。全县总人口42.81万,至2013年末实现全县国内生产总值400.47亿元,财政总收入60.01亿元,农民人均收入20229元。海岸线曲折,总长307.2公里,其中泥质海岸74.05公里。
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特征,温暖湿润,年均气温16.9~17.9℃,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常年降雨量1300~1500毫米。主要灾害因子为低温、暴雨、洪涝、干旱、台风等,尤以干旱、台风灾害为甚,对玉环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4.2次,有严重影响的每年1.9次。
为了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玉环人民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以沿海防护林建设为主体加快“森林玉环”建设,近年来积极开展“绿化玉环、美化家园”行动,每年完成各类绿化建设10000亩以上,积极开展“四边绿化”、“1818”平原绿化和重点防护林项目工程,顺利完成年度内各项绿化建设任务。
据最近一次二类资源清查结果表明:玉环县土地总面积为606518亩(包括漩门二期工程56000亩,下同),其中陆地面积550518亩,占92.7%,内陆水域面积44113亩,占7.3%。在陆地面积中,林业用地294863亩,其中有林地227586亩,占77.18%,灌木林5967亩,占2.02%;无林地6094亩,占2.07%;苗圃地119亩,森林覆盖率42.1%。
二、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玉环沿海防护林是在省厅、市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发展起来的。1964年开始引进防护林树种木麻黄进行试点,1981—1995年完成了省第一期至第五期沿海防护林试点工程建设,使3.5万亩平原海涂文旦园全部实现了网格化,1987年玉环被原林业部列为“全国海防林体系建设规划试点县”。1989年玉环县委、县府又提出了“三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玉环”的奋斗目标,1991年开始了玉环县平原绿化规划实施,1993年完成了灭荒任务造林12600亩;1996年、1997年和1999年分别实现了平原绿化、海防林体系建设、“三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玉环”的达标工作,并通过省部级检查验收。2000—2003年完成了三期中央国债项目——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2004年实现了省级高标准平原绿化。
三、建设目标和任务
2009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委托省林勘院开展调查,编制了《玉环县绿化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5)》。并顺利通过评审。同时又完成了《玉环县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按体系建设规划布局,玉环县沿海防护林建设总规模为7339.6公顷。按工程类型分:海岸基干林带4652.0公顷,红树林保护与恢复272.4公顷,平原农区和城镇防护林45.2公顷、村镇绿化16个,丘陵山地防护林2370.0公顷。按建设期限分:前期(2008—2012年)3924.2公顷,后期(2012—2015年)3415.4公顷。
本期建设任务为2640亩,其中红树林造林300亩,平原林带林网840亩,基岩人工造林200亩,基岩补植造林300亩,山地人工造林1000亩。
四、建设重点及规模
1、工程布局
红树林造林计划在玉城街道江岩岛实施;平原林带林网计划在漩门二期、三期围垦区和干江镇盐场实施;基岩人工造林及基岩补植造林计划在坎门街道营岙村及大麦屿街道路丝礁村实施;山地人工造林计划在我县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清港镇、龙溪镇等地实施。
2、建设重点和规模
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玉环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规划,确定建设规模2640亩,其中玉城街道红树林沿海基干林带造林300亩;玉环经济开发区和干江盐场平原林带林网840亩;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基岩人工造林与基岩补植造林500亩;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清港镇、龙溪镇等山地人工造林1000亩。
五、营造林规划设计
为使重点防护林建设科学规范,重点防护林建设造林作业按照《全国造林技术标准》、《浙江省平原绿化检查验收办法》、《浙江省营林技术规程规范》、《玉环县生态公益林造林技术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浙江省阔叶林发展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等开展规划设计。
1、红树林造林
营造红树林(秋茄)组成的消浪林带,宽度至少50米以上,采用秋茄胎苗扦插造林,初值密度按照1×1米配置,每亩667株。造林后对红树林未成林造林地实施封滩育林,并进行补植和抚育(清除垃圾、控制互花米草及人为破坏),当年造林成活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80%以上。
2、平原林带林网
采用小块状或大穴整地,规格为40×40~70×70厘米,木麻黄、竹柳初值密度按照1.5×2-2×3米配置,每亩111-222株;香樟初值密度5×5米。当年造林、管护三年,每年抚育一次以上,当年造林成活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80%以上,以木麻黄容器苗造林提高成活率及防护效果。
3、基岩人工造林、补植及山地营造林
树种主要以香樟、木麻黄、木荷等乡土树种及抗性较强的湿地松为主,树种配置及初值密度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采用行间、块状、片状或株间混交方式进行造林及补植。造林参照《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浙江省阔叶林发展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等执行。
六、种苗及附属设施规划
本年度重点防护林建设共需要苗木616200株,其中一年生秋茄胎苗199800株、一年生木麻黄189000株、一年生香樟75000株、一年生木荷75000株、一年国外松77400株。
平原林带林网、基岩人工造林、基岩补植造林及山地营造林四种营造林方式苗木均采用本土产苗木,红树林造林所需秋茄胎苗来源福建省漳州。木麻黄、国外松、木荷采用容器苗造林,使用比例55.4%,珍贵树种为香樟,使用比例12.2%。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根据《浙江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林办便〔2014〕242号《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预算内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按照不同营造林方式的实际投入核算投资额。明确中央或省扶持的资金额度、地方配套的资金额度。根据建设内容,省级扶持标准(含中央补助)分别为:泥质海岸基干林带和红树林造林1500元/亩;泥质基干林带修复、基岩人工造林、基岩补植改造、山地营造林300元/亩;平原林带林网营造林800元/亩、封山育林(指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70元/亩。地方配套资金不得少于中央资金的25%。
1、投资估算
本次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建设规模2640亩,总投资需196.5万元,其中红树林造林300亩,需投入56.25万元;平原林带林网840亩,需投入84万元;山地营造林1000亩,需投入37.5万元;基岩人工造林、补植造林合计500亩,需投入18.75万元。
2、资金筹集
本次重点防护林建设共需投入196.5万元,其中中央、省投入157.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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