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体党〔2014〕4号
县体育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
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体育系统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浙委办发〔2013〕6号),现将县体育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1、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印发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分工文件,细化到各个科室,明确分工。强化领导,把班子成员反腐倡廉建设职责和分管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明确下属科室负责人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地,落实到人,确保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促检查。
2、执行“三书两报告”。根据年度廉政责任分工和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任务分解意见”,依照“三书两报告”制度,把思想教育、权力制约、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构建工作责任分解到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细化了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责任分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根据县《“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玉县委办〔2013〕27号)文件精神,在局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通过三个阶段“五个一”、“三查三看”、公开承诺、落实整改等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不高、风气不正、办事不力等问题,全面加强局系统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战斗力、凝聚力,树立体育系统公正、公平部门形象,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设,推进全县体育事业发展。
4、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必然要求。党组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全年共组织全系统集中学习会18次,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2次;共发送廉政学习短信46次,2438条;开展廉政预警谈话8人12次,组织专题廉政学习5次,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二)完善廉政干预网络
1、制定局系统惩防体系年度计划。为建成行之有效的惩防体系,我们除了认真落实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外,我局结合体育系统的行业特点,先后制定完善了《玉环县体育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玉环县体育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度工作要点》和《玉环县体育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人权、事权、财权的正确行使,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以此作为行使纪检监查工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纪检工作者的职能,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打造廉洁高效的为民执政政治平台。
2、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局在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的基础上,编写了县体育局岗位廉政风险干预文本,健全了局系统廉政风险信息库,并通过局公示栏公布和全系统大会进行公示,不断推进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3、深入开展廉政谈话预警制度。深入实施《县体育局廉政预警制度》,防微杜渐,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谈话,提前敲响廉政警钟。同时,由局纪检组牵头,在年节、假日、周末等易发生违纪违法重点时间段,进行廉政吹风谈话,切实保护好干部职工。一年来,我局惩防体系运行成效明显,无一起党员干部违纪事件发生。
(三)强化监督,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