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港镇委〔2015〕20号
关于印发《2015年清港镇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2015年清港镇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清港镇委员会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日
抄送:县纪委
清港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印发
2015年清港镇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确保镇党委部署的2015年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就今年镇党委、政府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金加树同志
对全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负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问效。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积极研究,主动参与,加强督查,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着重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风建设。
(二)戴金勇同志
对全镇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按照县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求,落实好镇政府班子及其成员的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2、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
3、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三)王冰同志
对分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访问)和公费出国(境)管理,建立健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等制度;
2、规范村级组织外出管理,建立村级班子和党员、村民代表、普通群众外出考察制度;
3、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全面推进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制定绩效评估办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4、检查督促党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政务、村(居)务、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5、建立完善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等集体审核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论证会和立项公示制度,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监管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和公共资源管理等“三公领域”的禁止性规定,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积极推进“廉洁机关”建设;
7、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强化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深化平安村(居)创建;
8、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9、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
10、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1、深化群团组织建设,切实维护青少年、妇女等群体权益,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减少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等事件发生。
(四)林德汉同志
对全镇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责任制负监督责任,对分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
2、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3、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加强对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城镇配套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全镇各种专项资金设立、存储、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4、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配套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落实;
5、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项目化管理,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公用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6、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标功能。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健全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反馈制度和网络举报机制,强化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限时告知责任制;
7、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认真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和职权影响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背后隐藏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
9、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强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治理商业贿赂案件,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0、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以“三资管理三公开三中心建设”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入推进“三整治两规范一深化”活动,整治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涉农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作用,对村居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基层干部权利运行,明确村干部权利清单;
1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公车清理工作成果。健全效能投诉机制,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12、深入开展镇关键岗位重点监督、绩效考评工作,积极探索镇关键岗位后进转化和整体提升;
13、规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李光聪同志
对分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