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玉交〔2015〕8号
玉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消防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讲话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从1月16日起至2月15日,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消防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消防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玉县委〔2014〕28号)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从业人员自律责任的进一步落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检查范围与方式
全县范围内列入行业监管的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管理机构、全部交通运输企业以及所有的生产经营建设领域和作业环节、场所、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设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消防整治和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安全责任制(含消防)、全员“一岗双责”的建立情况,是否层层落实,环环相扣;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关于安全工作的履职情况;
2.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打非治违”是否继续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已落实检查登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挂牌督办、完成销号等管理制度,重大隐患是否已治理或防控到位;
4.安全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5.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问责和教训吸取情况。
6.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的社会单位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消防安全状况。
7.2015年春运准备情况及安全检查开展情况。
(二)分行业内容:
1.道路运输。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客运站场等安全管理为重点,检查各类企业(含驾培、维修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贯彻落实情况;车载GPS等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系统安装使用情况;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落实情况;无牌无证、非法运输、站外组客等行为打击情况;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适运情况;客车行驶线路、夜间行驶、驾驶人驾驶时间、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等规定执行情况;企业内部消防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危险货物作业、运输资质管理落实情况;客运车辆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客运站、停车场、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运输工具,汽修厂、“三合一”等火灾易发场所,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情况。
2.公路运营。以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长大桥梁隧道运行安全为重点,检查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等路段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是否齐全有效;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范、企业持证作业执行情况、危病桥梁整治情况;涉路(跨越、穿越、架设、埋设、占道、封闭)作业行政许可审批及现场管理等情况;桥梁遂道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企业(运营管理及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交通工程建设。检查在建工程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的环节、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监管情况,危险环境和时段作业监管、工程质量情况;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企业经营和安全资质、企业及人员资质管理、施工信用等情况;民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用电、民爆物品管理情况;各类企业(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施工材料堆场及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情况。
4.渡口渡船管理。以渡口渡船为重点,检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渡口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渡船配员及持证情况、船用安全设施设备(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配备使用情况;渡船适航、渡埠适靠、渡口设施完好有效情况;客运站、候船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单位办公楼(出租房)消防安全。突出值班室、监控室、档案室、财务室、机房、文印室、食堂、地下车库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重点查改落实防火检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的灭火救援设施、场地设置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情况;消防供电设施、防雷装置、自备应急电源设置及运行情况;单位楼院,尤其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规划设置情况。
四、职责分工
交通在建工程消防整治及安全检查由副局长林成才负责,局机关建管科、质监站落实。
渡口渡船消防整治及安全检查由副局长郭炳宗负责,局机关运管科落实。
公路运营消防整治及安全检查由副局长黄增书负责,县公路局、县隧道所落实。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楼(出租房)消防整治及安全检查由副局长毛志平负责,局机关办公室、法制科落实。
道路运输行业消防整治及安全检查由党委委员李海峰负责,县运管局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消防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消防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庆飞任组长,林成才、郭炳宗、黄增书、毛志平、李海峰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办公室、建管科、运管科、法制科),县交通工程质监站、县隧道所负责人,县公路局、县运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运管科承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亲自组织、亲自带队、亲自督查、深入一线,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消防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领导机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精心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围绕本方案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消防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整治和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部署。县局将于2月上旬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
(三)全面开展排查和整治。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开展全面彻底的消防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要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发现隐患要及时落实责任,督促限期整改。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玉环县消防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县委办发〔2015〕2号)要求进行铁腕整治,确保成效。
(四)及时报送信息。为及时了解掌握消防整治和安全大检查有关情况,请各单位于1月22日前报送实施方案;2月15日前将总结及有关表格(附件1、2、3)书面报送县局运管科。联系人:李春辉;联系电话(传真):87232317;电子邮箱:yh87232317@163.com。
附件:1.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台账
2.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台账
3.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玉环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