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玉交〔2014〕121号
玉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系统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按照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台交〔2014〕1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行业管理职责和特点,加强对行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开展以站场、车辆、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车站、停车场、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运输工具;汽修厂、“三合一”等火灾易发场所;桥梁遂道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单位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二、严格判定重大火灾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于已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隐患突出区域,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并对隐患具体情况、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研判,逐个制定整治计划。8月18日前,各单位向县局运管科上报排查摸底情况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台账》、《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台账》(附件1、2)。
三、落实消防各项防范工作 。
各单位要切实抓紧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机构和人员,使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防;二是制定和完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根据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实际,进行必要的实地演练,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应急能力;四是配全和完善消防器材装备,定期进行检查、验检,保持消防设备安全完好。
四、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各单位要通过发放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出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旅客和职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知识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参与防火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抗御火灾的能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督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县局将成立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暗访督查、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2014年度安全考核内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和工作总结、统计表(附件3),分别于每月20日前和9月23日前上报县局运管科,联系电话、传真:87232317,邮箱:YH87232317@163.com。
附件:1.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台账
2.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台账
3.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玉环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