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镇委发〔2015〕7号
关于印发《芦浦镇2015年“迎新春、保平安、
促和谐”治安大巡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村、企、各直属单位:
现将《芦浦镇2015年“迎新春、保平安、促和谐”治安大巡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芦浦镇委员会
芦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6日
玉环县芦浦镇2015年“迎新春、保平安、促和谐”治安大巡防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维护岁末年初社会稳定,营造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根据玉县委办发〔2015〕4号关于印发《玉环县2015年“迎新春、保平安、促和谐”治安大巡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迎新春、保平安、促和谐”治安大巡防活动。为确保大巡防有序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大排解、大采集、大巡防、大整治”、防范挤压犯罪、维护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安齐抓共管格局,有效实现发案下降和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案(事)件,为全镇人民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通过大巡防,提高和检验我镇治安防控力量的集结动员能力,有效防控刑事发案。重点加强医药包装园区、漩门村、小塘村、井头村等治安复杂区域的巡防,遏制“两抢”、入室盗窃、盗窃“两车”和工业原材料等盗抢案件的发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确保内部单位、重点部位、要害部门治安秩序良好。结合消防整治“铁拳行动”,重点加强对租赁住房、流动人口集中聚居点、企业员工集体宿舍、10人以上出租房、沿街商铺、“三合一”企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常态化巡防、排查和整治,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巡防时间
此次治安大巡防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3月5日。各村要安排好巡逻计划工作表,每日根据实际情况投入各种力量进行不间断巡逻。春节放假期间,各村要视情组织人员开展巡防工作。巡逻时间原则上为晚上8:00至11:30;其他时间段由公安机关和各村根据具体发案情况安排大巡防活动。
四、力量组织
此次治安大巡防活动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各村要造足声势,组织发动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以及治安防范“五支队伍”积极参与。各站所(不包括公安)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井头村的大巡防活动,统一服从井头村的工作安排。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既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指导开展大巡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又要全警动员,积极参与,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面上巡逻。将全镇划分成2个巡逻责任区,分别是西塘、东塘责任区,西塘责任区确定井头村巡逻队为主、西塘其他各村为辅,开展徒步巡逻;东塘责任区确定漩门村巡逻队为主、东塘其他各村为辅,开展徒步巡逻;两支巡逻队分别由井头村和漩门村联村领导牵头,其他各村配合安排,每支巡逻队不少于10人,驻联村干部、驻村民警要主动安排、指导好所在村的巡防工作。对盗抢案件多发、治安状况复杂的路段和区域要加强巡逻,尤其是夜市营业、学校夜自修家长接送等时间段,各责任区巡逻力量要适当调整巡逻区域和方式,加强此类区域的巡逻。在巡逻中要重点检查携带作案工具、管制刀具、赃款赃物,以及无身份证、无固定住所、无正常职业人员。对公共场所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开展集中清查。大巡防期间,全镇每周牵头组织1次集中清查,清查计划见附件。每次集中行动要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方案,打好规模战。要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消防整治“铁拳行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铁网排查和铁腕整治,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三)强化设卡盘查。公安机关要在漩后线、环岛北路、包装园区等主要道路、街口设卡检查可疑车辆、人员。卡点位置由派出所确定。每个卡点5人以上,由公安民警、镇干部、村综治工作站人员组成。设卡过程中要加大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及可疑人、车、物的检查和盘查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大巡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镇大巡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王建龙任组长,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张杨顺、党委委员蒋强、新城派出所所长李如银、综治办主任江海君副组长,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新城派出所下设办公室,新城派出所副所长谢松吉任主任。各村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巡防时段、人员部署、责任范围,并于2月1日前上报镇治安大巡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综治办。
(二)全面发动,深入宣传。各村要及时召开大巡防工作会议,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充分发动和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以及治安志愿者等“五支队伍”人员参与此次活动。镇里将充分运用横幅、标语、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警示卡片、手册等宣传方式,对大对巡防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在主街道、车站以及村等人员密集区悬挂宣传横幅。
(三)文明规范,统筹兼顾。在大巡防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文明规范,积极争取工作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对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注意保密,严禁向嫌疑人通风报信。加强对所有参加大巡防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相应的保障条件,确保巡防工作安全开展。各村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注重排查、掌握和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力以赴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大巡防期间,将由镇值班领导带队,组织人员(具体见附件),加强对村落实大巡防工作情况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大巡防工作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以督查扣分,计入村年度平安、综治考核。各值班领导将每晚的督查情况及时记录到《芦浦镇大巡防督查、巡逻记录本》上,记录本统一放在门卫室。镇值班领导组织人员同时也带队参加全镇的大巡防工作,并将巡逻情况记录到《芦浦镇大巡防督查、巡逻记录本》上。每晚行动开始前,镇值班领导要召集参加治安巡逻、公安人员到镇机关操场进行集中点名,统一开展巡防、督查。同时,各村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治安大巡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治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信息必须及时上报。大巡防活动结束后,各村要认真总结,并在2015年3月5日之前将书面总结上报至治安大巡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治办。
附件:1.芦浦镇“迎新春、保平安、促和谐”治安大巡防督查、巡逻组人员名单安排
2.村级巡防队负责人名单
3.芦浦镇每周集中行动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