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镇委〔2015〕32号
关于调整《龙溪镇党政领导维护稳定工作
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站所、各企事业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龙溪镇党政领导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分工》,现将调整后的《龙溪镇党政领导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
中共龙溪镇委员会
龙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0日
龙溪镇党政领导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分工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有关要求,切实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现就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维护稳定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共同职责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执政理念,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二)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维稳工作汇报,深入分析研究管辖范围内的稳定形势,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落实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对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逐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一包到底,限期解决。
(四)坚持领导亲临现场处置重大事件。对发生的涉及分管部门或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件,做到亲临现场、亲自组织、亲自指挥、亲自协调,及时妥善处置。
二、分工职责
(一)施明强、张国力同志
对全镇维护稳定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1、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维护稳定工作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2、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维稳工作专题汇报,解决维稳工作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3、全面掌握、深入研究、协调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对涉及全局稳定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指示和批示,并抓好落实。
4、加强维稳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维稳力量,解决维稳工作经费。
5、对发生的重大影响稳定事件,决定启动相应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
(二)陈方桂同志
对全镇维护稳定工作负主要责任,并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各项维稳工作机制,深化“平安龙溪”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全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
2、督促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对发生重大影响稳定事件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查明情况,并严肃追究相关地方、单位和人员责任。直接指挥协调重大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
3、推进法治建设,抓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研究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缠访。
5、加强对领导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目标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维稳意识,促进维稳责任落实。
6、深化和完善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预防化解因村务管理、换届选举等问题引发的影响稳定事件。
7、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搜集掌握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性、内幕性、动态性的信息。
8、加强政治领域对敌斗争,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政治稳定。
9、加强“打防控”一体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治安管理,维护社会面治安稳定。
10、加强警务室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组织指挥重大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监督警务室民警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公正执法,防止因民警违法违纪、执法不公等引发不稳定事端。
12、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预防化解计划生育工作中发生的不稳定事件。
(三)王建新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