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关于印发《海山乡消防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海山乡委〔20159

 

 

关于印发《海山乡消防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现将《海山乡消防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海山委员会

海山乡人民政府   

2015219


海山乡消防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玉城街道“1.14”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整治铁拳行动。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党政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通过3个月铁拳行动,达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六个百分百,即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合格率达到100%,生产、住宿合用场所整改率达到100%,占用逃生通道、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拆除率达到100%,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实体墙分隔率100%,电动车专用充电区设置率达到100%,消防演练达100%

二、整治重点

(一)公共租赁住房;

(二)流动人口集中聚居点;

(三)企业、公司设置的员工宿舍;

(四)出租房;

(五)生产、住宿合用场所;

(六)沿街商铺;

(七)其他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场所。

三、整治标准

(一)防火隔断:出租房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在墙上开门的,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常闭式防火门),并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出租房内隔断应采用砖墙或石膏板等不燃材料,对可燃易燃材料予以拆除。

(二)通道畅通:有符合要求的疏散楼梯。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可燃易燃或影响疏散的物品;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疏散楼梯应可直达屋顶平台,同一建筑各户屋顶应相互连通,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三)明火集中:居住间内不得使用灶具,应设置独立房间集中使用。

(四)电线套管:每一电表后应安装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不得以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气线路敷设应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电瓶车充电必须划分专用充电区域,且该区域与居住区间隔应在10米以上。

(五)设施完备:出租房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每个楼层必须配备1个以上自来水龙头,水龙头上方须张贴消防应急水龙头标识,同时配备足够长度的连接水管,确保可到达每个居住房间、每个角落;三层楼以上应配备逃生绳。

四、整治措施

(一)铁网排查(120日至130日)。要逐户开展出租房信息采集、登记备案,逐一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内部居住人数和登记人数相符,并按照消防隐患严重程度分别注明红、橙、黄、绿四级标识(附件2);深入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排查生产、住宿合用场所和占用逃生通道、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并逐一登记。排查工作须于2015130日前完成。

(二)铁腕整治(130日至331日)。对排查出来的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要按照《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十个一律》(附件3)和《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附件4),当场发放《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6)。能当场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要求。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生产、住宿合用现象或占用逃生通道、防火间距违章建筑的,一律限期整改或拆除。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县消防整治办。

(三)铁规验收(41日至415日)。消防安全整治完成后,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结果要及时上报县消防整治办。同时,要认真总结提炼消防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固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流程,推进消防安全长效化管理。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消防整治铁拳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组织和协调专项行动,并抽调成员单位骨干力量开展集中办公。

(二)强化人员力量。要高度重视基层消防网格员队伍建设,要配足配强基层消防网格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专职专用,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或借用专职消防队人员。要借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实体化运作,落实流动人口专管员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共同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出租房业主、房东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因拒不整改火灾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工作人员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消防整治铁拳行动意义、内容和成效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重视支持、主动参与消防整治铁拳行动;及时曝光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被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大力震慑消防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动员会、培训会、逃生演练等方式,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附件:1.海山乡消防整治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出租房四色预警分级管理标准

3.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十个一律

4.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5.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流程图

6.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7.出租房消防安全复查意见书

8.出租房火灾隐患抄告单

9.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10.承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11.出租房屋租赁合同

12.海山乡县管干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量化标准

 

 

 


附件1

 

海山乡消防整治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金荣通

副组长:沈华忠

谢扬平

成 员:王永军

施岩财

林定志

潘由秋

王  震

葛  超

林丹平

徐雪燕

陈淑君

张明光

颜清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王永军、施岩财、林定志、潘由秋、王震。


附件2

 

出租房四色预警分级管理标准

 

一级: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管理规范的出租房,以绿色标记,由房东和承租人自我管理为主,检查人员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二级:基本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出租房,以蓝色标记,检查人员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三级:存在一般消防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出租房,以橙色标记,检查人员每月至少检查1次;

四级: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很可能发生较大(3人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出租房,以红色标记,由乡镇(街道)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停租整改,必要时挂牌督办整治。

 

 

 

 


附件3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十个一律

 

一、对未经登记备案或未申报登记的,一律不得出租;

二、属于违法建筑的,一律不得出租,并予拆除;

三、居住部分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采用实体墙分隔的,一律不得出租;

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租整改;

五、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一律停水停电,强制停租;

六、对未经登记备案(未申报登记)、拒不整改发生火灾的或者违法建筑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的,一律对出租房东行政拘留,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刑事拘留;

七、对整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亡人火灾,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4

 

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一、出租房每个楼层应至少有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部:

(一)建筑物为3层以下(含3层),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每层居住人数少于8人(含8人)的;

(二)建筑物为4或者5层,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建筑物内居住人数不超过50人,设有一个直通平面顶屋的疏散楼梯,能与其它能直通室外的楼梯相连通的。

二、疏散楼梯首层应直通室外地面,疏散楼梯、安全通道及出口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楼梯间不得堆放可燃物或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楼梯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四、3层以上(含3层)房间的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

五、室内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六、室内电气线路敷设应采用PVC阻燃套管保护。

七、出租房的居住间内不应设置灶间(厨房)。 

八、出租房每层应至少配备22公斤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集中居住5户以上(含5户),总人数达20人以上,必须在明显处设置铜锣1面,每3户设置防火缸1只(储水量75公斤)、消防桶2只、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4只。

九、3层以上(含3层)的出租房,每层应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

十、在出租房内严禁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明确和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严格控制出租房的居住人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0.4人核算,且每个房间实际居住不得超过8人。

十二、出租人、承租人要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明确双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申报登记备案,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1670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