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乡政〔2015〕9号
关于印发《海山乡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乡属有关单位:
根据《玉环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玉食药安委办〔2015〕1号)精神,结合乡实际,特制定《海山乡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山乡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日
海山乡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肉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和省、市、县食安委有关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的精神,乡党委、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2015年乡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肉品和水产品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乡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
各村、各乡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着力抓好动物养殖、畜禽屠宰,肉品和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大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具体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各职能科室监督检查、明查暗访与基层责任网络排查相结合,对辖区内主要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细致排查,摸清底数。
2.开展一次企业培训。各职能科室按照职责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单位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可采取告知(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引导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开展一次主题宣传。各村和职能科室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普及肉品和水产品安全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拒绝非正规渠道出售肉品和水产品行为,提高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4.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各村和职能科室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5.打击关闭一批“黑窝点”。加大排查执法力度,坚决取缔一批肉品、水产品生产经营“黑窝点”。
6.曝光一批违法单位。按照《玉环县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上报公布一批“黑名单”企业。
7.通报一批典型案例。行动结束后,选择上报一批典型案例,在政务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8.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总结提升好经验,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
2.私屠滥宰生猪等;
3.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
4.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
5.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
6.在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及非法使用保鲜物质;
7.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8.结合实际,其它需要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1.畜禽、水产养殖场;
2.屠宰场(点);
3.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4.肉品和水产品集中加工区域;
5.结合监管实际,其它需要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三)任务分工
1.强化畜禽、水产养殖环节整治。乡食品工作站牵头,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场管理,严格开展畜禽产品产地检疫,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水产养殖场应填写保存生产、用药和产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督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和甲鱼等有毒有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动物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行为。
2.强化肉品和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整治。乡食品工作站牵头,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对肉品、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治理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和水产品加工食品的行为。要突出重点检查冷库等储存场所的肉品和水产品查验制度落实、台账记录、运载工具消毒等情况,同时要对相关证件、票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3.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乡食品工作站、乡综治办等职能科室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研究,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肉品、走私肉品以及伪造、私刻动物检疫章、肉品检验章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10日前)
1、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制定乡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方案,并成立乡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并与各村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2、宣传动员,摸底清查。充分利用大会、广播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村、各职能科室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各自监管职能,对本村、本科室范围内的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理排查。
(二)集中排摸阶段(2015年3月10日-4月15日)
各村和职能科室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对辖区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的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并负责将肉品和水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上报乡食品安全工作站。
(三)集中查处阶段(2015年4月16日-5月31日)
各职能科室要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会同各村对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查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厉打击。乡政府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10日)
各村和职能科室要对百日会战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进行总结,按照目标任务要求,上报一批“黑名单”企业、上报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