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JYHD01—2015—0013
玉政办发〔2015〕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0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58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县制造业发展,提升本土“浙江制造”的整体品质形象和竞争能力,促进“玉环制造”走向“玉环智造”,现就我县加快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认可、社会参与、政府监管”要求,全面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工作,力争到2017年,全县形成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品牌。
——突出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导和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现代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打造“浙江制造”品牌。
——全县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产品100%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关键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0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00%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全县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超过50亿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领先地位。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浙江制造”标准创新。引导企业参加“浙江制造”标准提升工程,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参与“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构建,联合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制定、推广和实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产业联盟标准,形成一批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的制(修)订,占领国内外产业竞争标准制高点。
(二)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首席质量官等载体优势,宣贯“浙江制造”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大力推广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理念创新,建立与“浙江制造”相适应的先进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引导企业争创省政府质量奖。
(三)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实施“浙江制造”品牌企业三年培育工程,梯次选择一批优势企业作为培育对象,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重点培育企业自愿参加“浙江制造”认证。扶持“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强化品牌营销,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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