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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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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玉经信〔201558

 

 

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单位:

现将《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78

 

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试行)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实现 “审批环节少、审批效率高、审批服务优”的目标,按照《玉环县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转变,切实提高经济和信息的科学化监管水平。

(二)基本原则。1、依法有效。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监管细则,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2、责任明晰。依法依规认真梳理行政职权,公布权力清单,明确与权力相对应的监管责任,全面履行监管职责。3、协同监管。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信息互通、相互衔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的工作格局。4、公开公正。提高行政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将监管内容、监管程序、监管方式、监管结果等相关信息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防止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

二、监管事项

根据已公布的权力清单,县经信局现有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共四类22项审批事项。

1、 行政许可5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其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技改)为子项;

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

5)供电营业区审批;

2、行政征收1

1)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3、其他行政权力6

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2)节能监察;

3)实行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

4)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技术认定;

6)节能评估机构备案;

4、审核转报10

1)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转报;

2)国家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初审;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初审;

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初审;

5)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的审核转报;

6)省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审核转报;

7)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申报验收;

8)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计划审核转报;

9)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审核转报;

10)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审核转报;

三、监管内容

(一)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科室分工

各科室分工合作,共同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科室对直接履行监管职责的事项,要开展检查,加强监管。

1、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能源与资源管理科;

2、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其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技改)为子项的监管,负责科室为投资与技术装备科;

3、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行政审批科;

4、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行政审批科;

5、对供电营业区审批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能源与资源管理科

6、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的监管,负责科室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7、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监管,负责科室为投资与技术装备科;

8、对节能监察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能源与资源管理科

9、对实行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能源与资源管理科

10、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能源与资源管理科

11、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技术认定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能源与资源管理科

12、对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能源与资源管理科

13、对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转报的监管,负责科室为企业发展科;

14、对国家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初审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能源与资源管理科

15、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初审的监管,负责科室为投资与技术装备科

16、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初审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行政审批科;

17、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的审核转报的监管,负责科室为企业发展科;

18、对省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审核转报的监管,负责科室为信息化科;

19、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申报验收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能源与资源管理科

20、对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计划审核转报的监管,负责科室为信息化科;

21、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审核转报的监管,负责科室为企业发展科;

22、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审核转报的监管,负责科室为行政审批科。

(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人员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我县经信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相关科室做好对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具有审批(核)效率,规范行政审批(核)行为,完善行政服务运行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核)流程,确保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过程及审批结果监管。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人员的监管工作:一是依法行政方面。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要求办理,权力事项审批依据是否充分;审批内容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扩大、超越审批(核)事项数量和权限的情况等。二是规范审批方面。是否按照省经信委要求规范用章,审批文件是否按照省经信委要求规范编号;审批人员是否按照审批流程规范办理;审批(核)资料、档案和数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按时报备审批材料等。三是效率提高方面。是否按照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的要求规范办理;审批(核)环节是否简化、优化,审批(核)时间是否缩短、效率是否提高等。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方法

1)对行政许可单位的监管方法

监管内容:行政许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行政许可程序是否规范、登记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相关要求。

监管方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2)对行政许可对象的监管方案

监管内容:

事中监管: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申报资料。到项目现场检查。

事后监管: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监管方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有序用电;后评估。

监管处理:对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开展处罚。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县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中事后监管方法

1)对行政审批科的监管方法

监管内容:依法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审批管理情况,规范审批与服务情况。

监管方式:通过对项目上报的材料审查、存档资料抽查、建设项目现场检查等。

2)对行政许可对象的监管方案

监管内容:

事中监管:企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准入标准等情况。

事后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是否存在虚报瞒报;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有无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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