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玉市监﹝2015﹞10号
玉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玉环市场监管“护渔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分局)、队、会、中心:
现将《玉环市场监管“护渔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玉环市场监管“护渔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关于严厉打击海洋渔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联合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浙海渔振〔2014〕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渔获物购销、加工和非法供冰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台渔振〔20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市场监管“护渔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渔获物购销、加工和非法供冰行动;
(二)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珠宝加工、销售单位加强管控,防止其加工、销售来源非法的红珊瑚及其制品;
(三)会同渔业、商务部门共同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涉渔非法供油行动;
(四)配合经信部门开展打击涉渔船舶非法建(改)造行动;
(五)配合渔业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制售禁用渔具行动。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市场监管“护渔行动”领导小组,由章新任组长,张孙海、汪旭富、何坚军、池建安任副组长,成员由叶智勇、张才平、张华新、孙建琪、郑加彬、陈南春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护渔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智勇兼任,成员由林瑞波、江春菊、潘建波、阮烈挺、谢妍、吴舒静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自为2015年3月17日开始,至2015年9月16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 全面摸排行动(3月17日至4月10日)。对辖区内珠宝加工、销售单位,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饭店、餐饮服务业,无照燃料油加油站(点),无照从事渔具和采捕红珊瑚专用工(网)具生产销售、供冰和代冻、建造和改装及维修船舶,失业渔民和涉渔经营户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核对相关经营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牵头领导:章新,牵头科室:经检科,市场合同科、企业注册科、企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阶段 集中宣传行动(4月11至5月10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行动,全面广泛宣传“一打三整治”工作和市场监管“护渔行动”。一是编印市场监管部门“一打三整治”宣传手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一打三整治”的主要内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禁止从事的行为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例等。二是开展“进市场、进饭店、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签订责任状,张贴通告,发放《公开信》和《宣传手册》。(牵头领导:张孙海,牵头科室:办公室、经检科,其他相关科室落实)
第三阶段 全面行动阶段(5月11日至9月1日)
(一)市场管控护渔行动。在辖区内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通过张贴禁渔通告、发放公开信、宣传册和市场签订责任状,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对进入市场内交易的海洋渔获物加强管理,加强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等渔获物执法监管,会同渔业部门对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牵头领导:池建安,牵头科室:市场合同科)
(二)餐饮管控护渔行动。在辖区内重点饭店、餐饮服务集中区域通过张贴禁渔通告、发放公开信、宣传册和重点饭店、重点餐饮经营户等签订责任状,加强对重点饭店、餐饮服务集中区域的监管,实施定期巡查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非法渔获物会同渔业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牵头领导:何坚军,牵头科室:餐饮服务监管科)
(三)供油管控护渔行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无照从事燃料油经营的行为,配合渔业、商务等部门打击并查处陆上燃料油加油站(点)向涉渔“三无”船舶非法供应燃料油行为。(牵头领导:汪旭富,牵头科室:企业监管科)
(四)无照整治护渔行动。配合经信部门开展打击涉渔船舶非法建(改)造行动,会同渔业部门开展打击擅自从事供冰、代冻的无照经营行动、非法制售禁用渔具行动。加大对海洋渔业领域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渔具和采捕红珊瑚专用工(网)具生产、销售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供冰、代冻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建造、改装、维修船舶的行为依法予以取缔。(牵头领导:汪旭富,牵头科室:企业监管科)
(五)珠宝加工、销售单位管控行动。按照《台州市非法捕捞红珊瑚防控工作方案》(台渔振〔2015〕2 号)有关规定,建立珠宝加工、销售单位数据库,会同海洋与渔业部门、珠宝协会对珠宝加工、销售单位进行行政约谈,联合公安、边防、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开展对珠宝加工、销售单位的执法检查,防止其加工销售来源非法的红珊瑚及制品。对涉及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同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加强对珠宝加工、销售单位的管控。(牵头领导:章新,牵头科室:经检科)
(六)转产帮扶行动。注重堵疏结合,对失业渔民和涉渔经营户进行转产转业帮扶,在工商登记时开通“绿色通道”,力促失业渔民和涉渔经营户平稳实现转产转业,维护社会稳定。(牵头领导:汪旭富,牵头科室:企业注册科)
第四阶段 督查巩固阶段(9月2日至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