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旅〔2016〕2号
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深刻吸取今年来我县冬春季节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台州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台旅发〔2016〕4号)和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全面优化全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确保全国、省、市“两会”、春节等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为G20国际峰会消防安保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旅行社租用车辆符合资质情况,是否落实《台州市旅游局、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用车管理的通知》(台旅发〔2013〕70号)要求,旅行社用车是否继续推行申报备案制度;是否设立导游专座;工作人员应急救援培训,随团导游应急救治和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培训是否落实到位。
(二)A级景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三)星级饭店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是否擅自扩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演习。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行动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到4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20日)。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并于1月23日前报县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联系人:颜美雪,电话:8725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