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镇委〔2015〕55号
中共龙溪镇委员会 龙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溪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龙溪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龙溪镇委员会
龙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6日
龙溪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的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建设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打造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生态龙溪,根据《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申报命名办法》和《浙江省森林城镇评价量化指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龙溪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生态学、林学、景观学、园林美学、城市可持续发展原理等相关理论,从龙溪镇实际出发,按照省级森林城镇建设标准,以提升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扩面提质”目标,紧密结合“四边”绿化行动,营造城乡一体、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色优美的城镇森林生态系统,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弘扬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遵循生态系统的协调共生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通过实施完善森林布局、提高林分质量、美化城镇景观、弘扬森林文化等一系列森林城镇建设工程,构建以乔木为主体、点线面相结合,层次明晰,结构合理、生态功能健全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从整体上优化城镇生态环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以满足人们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需求。通过重点建设和全面建设,规划前期内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后期末森林城镇建设达到较高水平。
(三)创建原则
1、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森林城镇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积极发挥政府在森林城镇建设中的主导性作用。在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将森林城镇建设规划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协调好森林城镇建设中各部门的关系。同时,加强森林城镇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生态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森林城镇建设的积极性。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森林城镇建设要从龙溪镇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城镇自然环境、资源等现状特点和城镇发展方向,强调整体性、科学性、超前性和可持续性,把森林城镇建设统筹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战略中,并根据具体政策和经济条件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把森林城镇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
森林城镇建设规划首先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树立城镇与自然互惠共生、共存共荣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城镇森林在生态、环保、景观游憩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城市空间,不断满足人们对森林的多种需求。使森林城镇建设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4、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原则
通过实现城镇与村庄绿地的相互补充,交通道路、河流水系绿地的相互连接,建设林水结合的开放式城镇森林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森林对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作用,提高城镇森林整体生态功能,维持区域生态平衡。同时发展城镇生态林业、人文林业、特色林业,促进城镇与乡村在生态与经济方面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实现森林城镇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
5、因地制宜、凸现特色的原则
要根据龙溪镇的自然条件和地方特色,遵循自然规律,通过城镇绿屏、城镇绿化、生态廊道、村庄绿化、农田林网等工程建设,构建以乔木为主、乔灌结合,自然度较高的复合森林生态系统,打造道路、水系、城镇、村庄、森林融为一体的龙溪镇森林城镇特色。
二、工作重点
(一)森林生态网络建设
1、生态廊道建设:由于原76省道交通功能逐渐被邻近的滨江大道所取代,该公路将演变为城市道路的一部分,现需实施76省道复线绿化,建设龙溪镇建成区西北部防护绿地,计划单侧绿化宽度15米;待甬台温沿海高速复线工程完工后,对现有龙盐线公路绿化加宽改造,由目前单侧1行林带改造为单侧2行林带;实施建成区外高速公路两侧绿化,新建复层式景观林带,部分地段按照林苗结合方式进行建设;实施工业区道路两侧绿化,预计绿化率达95%以上,乡土树种数量占绿化树种70%以上;按照“四边三化”、“五水共治”要求,结合龙溪河系整治工程,在陈岙溪、下岭岗河、高塘地河等河道两侧新建绿化带。依照道路、水系两侧范围内的宜林地段现状以及道路规划,在现有通道绿化基础上,增加生态廊道绿量,注重营造功能、特点各异的生态绿带。
2、公园绿地建设:新建龙溪镇综合性公园(龙溪公园一期、二期),建成后成为全镇居民休闲游憩、文化传播的重要场,拟在公园内建设游园小路、亲水平台和小广场等景观设施,绿化主要以植物造景,树种选择以大规格树种为主,常绿为主,落叶为辅,乔灌草结合。并配置沿河游步道及相关休闲设施,充分利用植物天然造型的多样性和季相变化搭配成景,形成具有浙江海岛特色的森林风光,为居民提供闲时放松散步的开敞空间。
3、城镇绿屏建设:结合森林彩化工程,对城镇与中心村周边山体的部分森林,开展生态景观林人工造林与低效林改造;对建设区内的宜林地(撩荒地)进行造林,优先发展生态经济林。努力把周边山体真正建设成为城镇的“绿肺”和绿色生态空间的屏障。
4、平原绿化建设:建设和提升省级“森林村庄”,对其余村庄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对林带林网(小密溪河岸、梅岙村塘河)进行改扩建;结合特色村建设,新建平原经济林。以村级小公园、休闲绿地为重点,见缝插绿,搞好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建设以及平原经济林建设。
5、附属绿地建设:附属绿地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其中居民区、工业区和公共设施用地建设是附属绿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引导,充分调动居民、各企业单位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实现创建“园林式”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森林生态文化建设
1、森林宣传教育:以“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注森林执行委员会”为基础,建立创建森林城镇宣传与教育组织体系。在山里村新建森林科普教育基地,组织特色生态、科普教育工作,着眼于提高居民的森林科普知识。通过设置永久性广告、墙画、横幅、分发倡议书等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森林城镇建设的宣传与教育工作,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
2、义务植树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义务植树“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每年落实义务植树计划任务以及场所。加强宣传与监督,切实抓好义务植树管理工作;同时为了体现“森林城镇人民建、建好森林城镇为人民”的精神,开展绿地认养工作,充分调动机关、站所、企业、学校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
3、建设森林旅游基地:借助近郊优势和资源优势,开展具有山地森林特色的集消暑纳凉、休闲养生、观光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大力开展“美丽乡村”特色村建设,打造“进森林氧吧、尝森林美食、赏森林美景”的森林休闲养生品牌
(三)森林生态保护
1、森林消防工作:一是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材料、标语、手机短信、挂横幅、广播等形式,全方位宽领域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二是加大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加大对森林消防的资金投入,增置消防物资和森林消防扑救器材;三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对重点地段、重要时期加派人员,轮流巡查,严防死守,不留任何死角。
2、森林抚育与有害生物防治:本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分类施策,森林资源保护和健康经营相结合等原则开展防治工作。在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设置森林病虫害监测点,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进行定期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马尾松线虫及松材线虫病调查,发现病虫及时防治。我镇为松褐天牛病害高发区,结合森林抚育开展,对辖区内马尾松林分批进行改造,计划每年实施1500亩。
3、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度重视和保护规划区内的各种自然群落,通过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开发利用,营建更加丰富的城镇绿化生态类型,以较高水平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和机制,打造宜居宜游、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城镇。强化外来物种管理,高度重视外来物种的安全性问题,一要开展外来物种入侵现状调查,强化外来物种生态监测;二要注重外来物种种类的选择,加强对外来物种种类引进的控制;三是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及快速对应体系,降低外来物种入侵风险。
4、古树名木保护:加强现有古树和后备古树资源保护和管理,落实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实施古树名木就地保护,落实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对管护责任人予以管护技术指导。
三、职责分工
1、镇农(渔)办负责落实浙江省森林城镇的规划、目标创建,并负责申请上报;河道两侧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彩化建设与宜林地造林建设;义务植树;森林旅游基地建设;森林消防;森林抚育与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等任务,并指导好省市绿化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2、镇村镇建设办负责落实76省道复线、龙盐线公路、甬台温高速复线等道路绿化;落实建成区及主要道路的绿化和镇管区域的绿化补绿养护工作。
3、镇宣传办负责加强多森林城镇创建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并针对性开展生态科普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对森林城镇的知晓率。
4、镇工办负责落实工业园区、厂区绿化工作,开展园林式厂区创建活动。
5、镇社会事务办负责落实学校、卫生院等单位绿化提升。
6、相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站所等积极参与绿化项目建设,创建园林式单位,营造“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7、各行政村以各自村房前屋后绿化为重点,开展村内主要道路、河道和农田的绿化,进行村庄小型休闲绿地建设,并落实相关养护措施,全面推进村庄森林化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收集资料。完成省级森林城镇建设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成立组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龙溪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1、宣传发动。召开龙溪镇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工作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在全镇上下形成创建“浙江省森林城镇”的良好氛围。
2、编制规划。结合森林生态建设实际,完成龙溪镇森林城镇创建规划编制。
3、建设实施。根据建设规划,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各村和各有关单位,形成各建设单位齐抓共管、通力配合、多方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森林城镇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迎验阶段
1、提交报告。向浙江省关注森林委员会提交省森林城镇创建申请报告。
2、迎接验收。做好资料准备、验收准备等相关工作,迎接省关注森林委员会考核验收。
附件:1、龙溪镇“浙江省森林城镇”创建工作计划表
2、龙溪镇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工作机构
3、龙溪镇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