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港镇2016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镇属各部门站所:
现将《清港镇2016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清港镇2016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3月15日-4月15日)森林消防工作,根据市县关于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计划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3月15日至3月23日)。主要内容: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资料,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宣传办专门组建文艺宣传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村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学校要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每个学生一份森林防火告知书,要求告知家人、亲属并张贴。老年协会向老年人发出倡仪提倡文明祭祖、无烟上坟的新风尚。
(三)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责任人。
第二阶段: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3月24日至3月28日)。主要内容:
(一)各村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村干部群众的思想活动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今年清明节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二)各村各单位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对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排摸登记,并落实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充分发挥村老人协会的作用,在老年群体中开展互教互学活动,让老人去教育老人,确保老年人不单独上山上坟;同时做好外出人员联系宣传工作,确保他们返乡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四)镇安监所对全镇销售烟花、爆竹、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
(五)建立扑火应急小分队,并进行扑火技能演练,加强扑火器具的日常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第三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3月29日至4月10日)。主要内容:
(一)3月29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巡查员、扑火队员及中小学负责人参加森林防火活动月和部署安排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