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
报 告
中共玉环县委:
2015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度县对乡镇(街道)、县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玉县委办〔2015〕33号)要求,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认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班子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安排下一步工作,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通过反复强调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人人有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时刻绷紧廉政弦。
二是加强教育,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分类分层次抓好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和廉洁性教育。内容上,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统一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性。形式上,坚持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文本学习、专题讲座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由一把手上党课,邀请宣讲团讲师为局机关和外来流动党支部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准则》和《条例》等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县纪委“守纪律 讲规矩”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训,联合司法等部门在全县新民小区中开展“法润榴岛·情暖异乡”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对党纪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为各项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三是完善机制,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对选人用人、资金使用、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由局班子集体决策,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并按“三重一大”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新到任的科室负责人,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对于违纪违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及早提醒、及早消除,防范于未然。及时在局网站、公示栏等公开党务、政务等有关情况,使干部群众知晓,强化监督力度。同时,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始终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特点和工作职能,积极履行牵头与配合协调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做好经常性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标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四是改进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利用局网站、手机短信、LED视频、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建立例会制度,各科室对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进行梳理、分析,由办公室做好汇总。召开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公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促进工作效能提升。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上下班制度,强化纪律约束,认真做好庸懒散治理。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四条禁令”, 逢节必强调纪律要求,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在岗在位情况的检查。加大治庸问责力度,今年对一名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问题进行了会上通报批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局机关形成廉洁自律、踏实干事的清风正气,把好的作风转化为工作的成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