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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玉环县财政局 |
文件 |
玉经信〔2016〕42号
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玉环县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
销售回归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工贸(经发)办、有关企业:
根据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2]42号)和《关于调整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有关政策的意见》(玉政发[2014]38号)以及县经信局等五部门《关于总部经济企业认定实施细则》(玉经信〔2013〕1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销售回归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通过认定的总部经济企业,2015年度因销售回归直接调增县内企业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奖励标准
因销售回归业务调整,当年度直接增加县内企业营业额相对应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县得部分的85%由县财政予以专项奖励。
三、申报、审核、审批程序
(一)符合条件企业登录玉环县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www.yhcs.gov.cn:88/WebHall/WebIndex.aspx)进行注册申请,同时向县经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县内总部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县外分支机构、关联企业、供应商营业执照、章程等与玉环总部企业隶属和经济关系文件复印件;
3、回归销售业务及销售额的证明资料;
4、回归销售业务税费计算和完税的证明资料;
5、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书;
6、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审核、审批
由县经信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由以上四部门联合发文,县财政拨付奖励资金。
联系人:县经信局企业发展科80751035、80751033
县财政局企业科:87250053
附件:玉环县总部经济企业销售回归奖励申请表
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玉环县财政局
2016年6月 12日
附件
玉环县总部经济企业销售回归奖励申请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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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部 企 业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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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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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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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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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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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 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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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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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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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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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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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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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总部企业关系 |
□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外协企业、□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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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
销售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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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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