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环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关于开展第六届“十佳新玉环人”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新玉环人在“海上都市、美丽玉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树立流动人口的新形象、新楷模。根据我县“美行玉环”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县委宣传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联合开展第六届“十佳新玉环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办理居住登记,并在本县未落户且居住一年以上的新玉环人。曾获得“十佳新玉环人”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品德高尚,在社会公德方面有突出表现;
2、在生产一线工作,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在平凡岗位上有突出业绩或贡献;
3、在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方面,勇于创业创新,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推荐。
1、推荐形式
(1)组织推荐。各镇乡(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在认真研究、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
(2)群众推荐。推荐时要在《玉环县第六届“十佳新玉环人”候选人推荐表》上写明推荐理由,并署名。同时,需另附书面材料一份,如实说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从事职业、家庭住址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3)个人自荐。个人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填写《玉环县第六届“十佳新玉环人”候选人推荐表》进行个人自荐。个人自荐材料应真实,若虚假或被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上报材料
(1)候选人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玉环县第六届“十佳新玉环人”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详细推荐材料(1000字左右,见附件3)纸质各一份,同时需把推荐表和详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yhlgj@126.com;
(3)2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半身照;
(4)群众推荐的还需附书面说明一份。
3、上报时间
请于8月10日前报送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80760633。逾期未交或资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选。由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对所有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择优确定20名作为正式候选人,并通过玉环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网站、玉环新闻网、《今日玉环》等向社会公示。在此基础上,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征集群众投票,召开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专家投票,综合评出“十佳新玉环人”和“十佳新玉环人提名人物”。其中,报纸投票、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委投票各占30%、30%和40%。
(三)表彰。对评选出的“十佳新玉环人”、“十佳新玉环人提名人物”,在全县公开表彰奖励,在积分制管理过程中给予积分加分,并通过新闻媒体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镇乡(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次评选活动。
(二)严格质量把关。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评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候选人必须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事迹要真实感人,体现出候选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镇乡(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评选开始前,要积极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评选过程中,宣传入围者典型事迹;评选结束后,要对评选出的获奖人员进行跟踪报道,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玉环县第六届“十佳新玉环人”候选人推荐名额
分配表
2.玉环县第六届“十佳新玉环人”候选人推荐表
3.玉环县第六届“十佳新玉环人”候选人推荐材料样本
中共玉环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