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港镇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各企业:
《清港镇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清港镇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破解我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难题,更有效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控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是指借助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能力的安全服务中介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咨询、指导等专业服务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模式。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各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根本,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赢互动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进一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大力培育具有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安全服务中介机构,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安全生产专业化服务队伍,提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供给能力,大力推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到2016年底,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委托率达到20%以上,通过努力,逐步实现小微企业等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三、主要形式及内容
(一)以合同约定的形式邀请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进驻,为辖区企业提供安全培训、安全制度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
(二)选取一批隐患集中、易发事故的企业作为服务对象,由安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全设备设施、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出具隐患报告单,企业落实整改。
(三)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情况,确定安全服务项目,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安全服务中介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由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有偿服务。委托服务内容重点为: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开展隐患整改验收、组织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指导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内容和职业危害防治等。
(四)行业协会自治、安全生产协助互助和保险业参与管理等其他模式。
四、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