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政〔2016〕4号
鸡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推行全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办法
各村、乡属各站所:
为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海岛实际,出台我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依靠基层村居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乡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和工作机制,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住出租房、村(居)民楼院实施常态、动态管理。实现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基层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火灾数量明显减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在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安委会由乡长周也林担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罗丰担任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乡安监所,每季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工作情况。
三、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网格员配备
(一)网格划分。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原则上与综治工作网格划分一致。
(二)基层网格员配备。每个网格以村居为单位,由联村领导负责本网格消防安全工作,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内的主要责任人。乡驻村干部和分管安全工作的村班子成员共同组成基层网格员。各网格员分工由该网格集体研究分配落实。
各村网格划分和网格责任人确定后,要明确网格管理各类人员职责、工作机制和奖惩考核办法,并报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遇区划或人事调整后,应及时调整网格责任人并上报备案。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
(一)乡党委、政府职责。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副乡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乡属有关监管部门职责。乡安监所要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组织专职消防队、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办要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村镇办要排查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占地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工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查处;边防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其他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根据乡统一安排,积极参与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