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清港镇环境“秋季大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科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开展清港镇环境“秋季大整治”的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关于开展清港镇环境“秋季大整治”的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推进的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小城镇环境卫生和秩序面貌,塑造小城镇更洁净美丽的新形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镇42个村居
二、整治内容
(一)“脏、乱、差”整治:主次道路、背街小巷、河岸水体、集贸市场、车站、公园、闲置空地、门前屋后、施工工地等积存垃圾,散乱垃圾清理和卫生死角整治;老式垃圾房拆除;废弃物露天堆物整治;果壳箱(垃圾桶)和公共厕所、车辆等环化基础设施更新、添置。
(二)“道乱占”整治:沿街商铺及住户越门经营、占道作业、占道乱晾晒、占道乱堆放(杂物)、乱设户外广告等整治;占道乱停车、乱摆摊等违法行为整治;墙面、电线杆等乱张贴整治。
(三)“车乱开”整治:机动车不按规定乱行驶整治;机动车非法营运、出租车拒载整治;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燃油助力与上路行驶整治;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人不按规定穿越马路、跨越隔离护栏、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整治。三小车、助力车整治,查处酒驾。
三、整治目标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通过二个月的集中整治,实现“八项”整治目标。一是全面歼灭积存生活垃圾的堆积废弃物,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建城区环境卫生基本整洁;二是河岸无堆积垃圾,水体无漂浮垃圾;三是街路和住户商户门前屋后无乱扔乱倒垃圾,无乱堆放杂物;四是闲置空地绿篱围档,无成堆垃圾和杂物、棚架;五是集货市场和车站经营商户划行就市,垃圾定点投放,集中统一收运,内外环境整洁;六是施工工地围档规范,进出车辆车厢轮胎不带泥,物料扶堆放整齐不占道;七是街路无乱占道、乱停车现象,路两侧整洁有序;八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交通秩序井然。
四、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行动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为期二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