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2016〕99号
关于印发《2016楚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镇属各办、各村(居)、站所、企事业单位:
《2016楚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县楚门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2016楚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维护楚门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持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整治、消防知识大培训、基础建设大提升、应急处置大演练”活动,确保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呈下降趋势,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紧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查纠机制是否完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在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严肃处理。消防部门建立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名单,督促指导单位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力争完成2016年12月底前85%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人员密集场所达到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的目标任务。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基础信息大排查。安监部门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建立易燃易爆物品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和完善易燃易爆场所基础信息。2017年3月底前,摸清易燃易爆场所底数,完成排查建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开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大排查。紧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做好消防安保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固化G20杭州峰会消防安保经验,开展消防安全大巡查,落实实名制驻点看护,确保活动消防安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夜间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等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二)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
1.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按照县政府《2016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玉消安委〔2016〕8号、市政府《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台政办函〔2015〕79号)和《关于深化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通知》(台政办发〔2016〕34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开展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回头看”、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隐患清零”及合用场所“硬隔离”行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严防火灾隐患反弹。大力推行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建立健全“管房”与“管人”相结合、“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破解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