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HD01-2017-0002
玉政办发〔201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县“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除险安居”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要求,根据全市地质灾害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平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面开展并完成“除险安居”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对已完成工程治理的7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完成6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及验收;完成4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落实台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完成废弃矿山生态复绿。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综合施策。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工作与“三改一拆”“打非治违”、农房立改套、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废弃矿山修复、下山扶贫、美丽乡村等工作有机结合,打好政策组合拳。
(二)科学防灾,依法治灾。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具体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应急转移、工程管理等过程中,做到依法、科学、有序。
(三)突出重点,搬迁为主。避让搬迁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远离危险的主要方式和手段,要因地制宜,确保该搬的必搬、危险的先搬,搬前不出现危险、搬后不留下隐患,以搬迁为主,治理监测为辅。
(四)依法推进,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实施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有效推进。
(五)动态管控,即查即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科学监控和动态管理,对新发生的隐患点要迅速组织应急调查,凡属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都必须列入专项行动的项目,制定具体的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方案予以实施。
三、工作步骤
自2017年3月8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3月8日—3月1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组织机构,出台实施《玉环县“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各《废弃矿山生态复绿方案》,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3月16日—3月31日)。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根据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明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废弃矿山生态复绿工作时序,对隐患点进行精准化管理,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责任人,倒排时间表,在3月31日前反馈至县国土局。
(三)搬迁治理(4月1日—11月30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及时完成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验收、搬迁、避让,废弃矿山工程生态复绿、验收,做好台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及不稳定斜坡的应急防范。
(四)总结提升(11月30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除险安居”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行动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倒排计划时序,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落实专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倒逼机制稳步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全县“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督查考核,按照“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完成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搬迁和废弃矿山生态复绿,加强专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
(三)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网络媒体、电视报纸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进村入企、到点达户等走访服务的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等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人以及受威胁群众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1.全县“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实施计划表
2.全县2017年度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计划表
3.玉环县“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联席
会议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