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职〔2017〕1号
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玉环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浙教职成〔2016〕1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今年开始,逐步在我县中职学校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改工作。现将《玉环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贯彻执行。
玉环县教育局
2017年3月3日
玉环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玉环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县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现代学徒制试点等重点工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和帮助中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质量标准。本方案依据近年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台州市有关中等职业教育的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各校要结合学校特点,以不低于本方案的质量标准为原则,制定学校诊改工作执行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诊改项目和要点。
(二)坚持学校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各中职学校按照要求,自主对本校教学工作进行常态化、周期性、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断和改进,构建校内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并按有关要求主动接受复核。
(三)坚持统筹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改工作由玉环县教育局整体规划、统筹实施。全县自2016学年开始,为期三年渐次推进。2017年上半年为各中职学校根据诊改工作方案及省市试点学校工作经验开展相应工作准备;2017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实施,县域内所有中职学校均参与教学诊改工作。
三、主要任务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县建立基于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
(一)构建教学诊改方案,明确诊改项目,为诊改工作提供目标和依据。
全县诊改工作方案包含6个诊断项目,16个诊断要素,113个诊断点(见附件1)。
各校均应以县教育局诊改工作方案为基础,建立本校教学工作诊改方案,明确诊改工作的重点、要求、项目、要素和诊断点及周期,并将自我诊改情况纳入年度质量报告。
(二)建立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诊改工作流程。
围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县教育局统筹规划、中职学校自主诊改、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县教育局职成教科协同改进的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与运行机制。一个诊改工作周期包括学校自主诊断、县教育局复核、落实改进三个环节。
(1)学校自主诊断。中等职业学校以玉环县诊改工作方案和诊断项目为基础,明确本校诊改工作的重点、要求、周期和组织,建立常态化周期性教学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自我诊断,并完成相应的诊改报告。学校需在每年的10月底前完成学校的自我诊改工作,并向县教育局提交自我诊改报告(格式见附件2)。
(2)教育行政部门复核。中等职业学校诊改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复核,并接受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抽样复核。
复核包括材料审核、现场复核等环节。复核后反馈意见。复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校自主改进措施已经实施之后进行。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学校,须在事故处理后的两年内至少完成一次诊改并接受复核。
学校须已建立并实施教学工作诊改制度,且“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师生比”“专任教师中的专业教师占比”“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价值”等5项指标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的要求。
学校须提交复核材料,包括诊改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等材料。复核材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重在改进提高。
(3)学校落实改进。根据复核结论,学校开展改进工作,在完成改进工作后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县教育局。复核结论依据学校自主诊改结果与教育部门复核结果的吻合程度形成,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有效”是指本方案16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2个,且改进措施针对性强,改进工作切实有效;“异常”是指本方案16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0个,且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改进成效不明显;“待改进”是指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县教育局每年择时公布复核结论,并加强督查,督促学校不断深化落实改进。对于复核结论为“异常”的学校,县教育局将设定期限,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其改进。
(三)依托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为确保诊改工作有效开展,全县所有中职学校均要通过“浙江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学校有关数据。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改工作是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要求和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的工作过程,是持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管理职责、引导和支持中职学校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形式,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中职学校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有充分认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推进本地本校的诊改工作。
各中职学校要建立相应的诊改工作机构,对本校教学工作进行常态化周期性的自主诊断和改进工作,并接受省、市诊改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组织参加诊改培训。
(二)加强考核,严肃纪律与监督。
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微信等现代媒介,及时公布教学诊改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学校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及复核结论等信息,接受广大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玉环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2.玉环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