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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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 |
对 象 |
标准 (元/亩)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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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政策 |
农机购置补贴 |
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 补贴 |
具体机具和标准见省级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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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待定 |
补贴依据为浙财农【2016】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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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县 政 策 |
规模种粮补贴 |
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
200 |
省、县两级财政每亩共补贴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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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种植面积30亩及以上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
300 |
县财政每亩补贴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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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早晚稻实行连作的晚稻,面积30亩及以上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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