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2017〕22号
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学年度学校(幼儿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公办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监督管理,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学校进行2016学年度工作考评,现将《2016学年度学校(幼儿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县教育局
2016学年度学校(幼儿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水平、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确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导向性原则:在指导思想、指标设定、权重分配上,正确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2.科学性原则:在指标设定、权重分配上力求科学,符合我县教育实际,突出当前重点工作,注重可操作性和简便性。
3.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方法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指标为主,避免主观随意性,力求公开、公正、公平。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包括中心完小和完小)、成技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一)普通中小学考核内容由基础性工作目标(25分)、发展性工作目标(75分)与考核表彰加分项目(限加20分)三部分组成。
(二)职业高中、成人、特教学校的考核内容由基础性工作目标(25分)、发展性工作目标(75分)与考核表彰加分项目(限加20分)三部分组成。根据学校办学性质,发展性工作目标(75分)按相应的考指标予以考核。
1.《浙江电大玉环学院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附件4.1)。
2.《玉环县教师进修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附件4.2)。
3.《玉环县职业高中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附件4.3)。
4.《玉环县乡镇(街道)成技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附件4.4)。
5.《玉环县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附件4.6)。
(三)幼儿园根据办学类别分别予以考核。
1.县中心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立)考核内容由基础性工作目标(25分)、玉环县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立)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附件4.5)(75分)与考核表彰加分项目(限加20分)三部分组成。
2.民办幼儿园单列按照《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办幼儿园工作检查的通知》(玉教〔2017〕8号)进行考核,择优推荐。
(四)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单列按照《玉环县民工子弟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附件4.7)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学校学年度工作报告,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应包括本校教师和下属学校校长参加。
(二)各职能科室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学校基础性工作目标进行汇总考核,考核结果连同相关材料报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按考核标准实地察看学校各项工作,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学校校长、教师个别谈话,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进行公平、公正考评。
(三)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对被考核学校进行评分。
(四)考核办公室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审核。
(五)县教育局班子会议对考核对象得分情况进行审定,确定档次。
(六)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份。
五、考核情况说明及结果应用
1.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学校先进集体评选相结合。考核结果分A、B、C三档,A档学校作为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学校。A档学校有被取消评先资格的由相应类别的B档学校中得分最高者递补,依此类推。各类学校A档分配表(见附件1)。
2. 取消评选A、B档资格项目:
(1)校级领导当年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3)“平安校园”考核不合格的;
(4)学校(中心小学含中心完小、完小)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5)学校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6)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
3.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考核包括中心完小和完小。
4.学校学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将以文件形式通报。
5.考核结果与学校考核奖金挂钩,A档、B档与C档学校按平均数的1.2∶1∶0.8系数予以发放。学校教职工人数是指县编办核定的在编在册人员数。
6.A档学校的校长、教职工在评先评优时给予适当的倾斜。
7.民办幼儿园与民办学校的考核结果作为县教育局对其扶持与奖励的重要依据。
8.对于因学校班子工作不力的、不作为的,致使学校考核结果连续两年靠后的,教育局将根据干部管理条例进行适当调整。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学校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陈海鸣,副组长梁永红、林启根、薛林峰、李冰、江德海,成员:李俊杰、陈思国、周朝敏、林亨本、刘必兴、王徽、苏为林、陈才荣、林承列、庄廷高、林崇礼、蒋瑞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冰(兼),成员为李俊杰、陈思国、周朝敏、林亨本、王徽、蒋瑞梁。
附件1
玉环县学校(幼儿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象名单及A档分配表
|
类 别 |
学校名称 |
A档 分配数 |
|
中学系列(22所) |
玉环中学、楚门中学、玉城中学、坎门中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东方中学、城关第一初级中学、坎门第一初级中学、陈屿中学、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清港镇初级中学、实验学校 |
6所 |
|
城关第二初级中学、城关第三初级中学、城关第四初级中学、坎门第二初级中学、楚门镇第二初级中学、芦浦镇初级中学、干江镇初级中学、沙门镇初级中学、龙溪镇初级中学、双语学校 |
||
|
小学系列 (15所) |
环山小学、城关中心小学、坎门中心小学、陈屿中心小学、楚门镇中心小学、清港镇中心小学、城北学校、城关实验小学 |
4所 |
|
芦浦镇中心小学、干江镇中心小学、沙门镇中心小学、龙溪镇中心小学、古顺学校、鸡山乡学校、海山乡学校 |
||
|
成人、特教学校 (5所) |
浙江电大玉环学院、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城关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坎门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1所 |
|
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 (11所) |
县中心幼儿园、坎门公立幼儿园、陈屿中心幼儿园、楚门中心幼儿园、清港中心幼儿园、干江公立幼儿园、沙门中心幼儿园、芦浦中心幼儿园、龙溪中心幼儿园、鸡山中心幼儿园、海山中心幼儿园 |
2所 |
|
民办民工子弟学校(13所) |
汉宇学校、城关育民民工子弟学校、城关九山民工子弟小学、城关解放塘民工子弟小学、城关希望民工子弟小学、坎门利民民工子弟小学、坎门朝阳民工子弟小学、坎门应东民工子弟小学、陈屿新民民工子弟小学、大麦屿福山新居民工子弟学校、楚门育才民工子弟小学、楚门普育民工子弟小学、清港新民民工子弟小学 |
2所 |
|
民办幼儿园 |
全县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
8所 |
附件2
学校(幼儿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基础性工作目标)
(限扣25分)
|
序号 |
扣分 项目 |
扣 分 办 法 |
提供依据 科室 |
自评分 |
考核得分 |
|
1 |
班子建设 (4分) |
学校领导班子不团结,整体效能差,酌情扣分,限扣4分;班子成员未任教专业对口学科或周课时量达不到标准每人扣1分,学校的中层组织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限扣2分。 |
组织人事科 考核小组 |
|
|
|
2 |
工会工作 (4分) |
教职工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学校定期召开教代会;实施工会干部“海选”。本项限扣4分。 |
考核小组 教育工会 |
|
|
|
3 |
装备管理 (4分) |
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投入占公用经费10%以上;上一年度学校生均装备值达到县平均水平;图书生均递增2册以上;学校教育装备管理软件应用正常,实验室数量达到规定要求。本项限扣2分。 专用教室管理规范,使用率高;图书馆(室)实行软件管理,图书流通率达到规定要求,“书香校园”活动积极参与。本项限扣2分。 |
教育技术中心
|
|
|
|
4 |
教育信息化(6分) |
学校校园网建设达到《台州市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建有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平台;积极参加信息应用能力等比赛活动;公办学校千兆接入、百兆通达教室和办公室的;开通学校公众微信号; 在浙江教育资源网上活跃度10以上、教师人均资源上传个数0.2以上。每项1分。本项限扣6分。 |
教育技术中心
|
|
|
|
5 |
有效教学 (6分) |
以有效教学督查为依据,本项限扣6分。 |
教研室 |
|
|
|
6 |
安全管理 (8分) |
按《台州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考核。本项限扣8分。 |
安全监督 管理科 |
|
|
|
7 |
德育工作(15分) |
根据《中小学德育考核办法》考核。 |
基础教育科 |
|
|
|
8 |
党建工作 (5分) |
按《玉环县教育系统党支部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考核,本项限扣5分。 |
教育工会 |
|
|
|
9 |
宣传工作 (5分) |
按《玉环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本项限扣5分。 |
办公室 |
|
|
|
序号 |
扣分 项目 |
扣 分 办 法 |
提供依据 科室 |
自评分 |
考核得分 |
|
10 |
财务管理 (10分) |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预决算管理和经济核算,做好数据分析工作,酌情扣1到2分;执行《玉环县学校阳光食堂考核办法》不到位,查到一次扣2分。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物品等,扣2分。 |
计划财务科 |
|
|
|
11 |
资产与经费使用管理 (4分) |
加强资产管理,做好出入库管理,做到有固定资产明细账和资产台帐,做到账账、物账相符,若不相符的扣1至2分;学校按年度预算做好经费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在上年度的85%以内,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书,若不相符的扣1至2分。 |
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
|
|
|
12 |
教师专业发展(6分) |
校本培训考核优秀不扣分,良好扣1分,合格扣2分;教师培训学分年人均未达 72 学分扣2分;90 学分集中培训完成率累计年均须达到20%及以上, 18%到20%的扣1分,未达到18%扣2分;市级及以上培训未参加的,每人扣1分;教师培训投入经费低于公用经费的10%,扣1分;局下拨的师训专项经费未足额用完的,扣1分。本项限扣6分。 |
组织人事科 计划财务科 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
|
|
|
13 |
党风廉政建设和违纪违规(15分) |
按《玉环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其中违纪违规被查实的在考核分中直接扣除:受党政纪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受处分者为班子成员的每人次扣5分,中层每人次扣3分,职工每人次扣1分;受组织处理的,班子成员每人次扣3分,中层每人次扣2分,职工每人次扣1分;被县教育局通报批评每起扣3分;受到县、市、省级通报批评(或县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的),每起分别扣5分、8分、10分,同项内容就高扣分。选派学校监考人员监考时工作有出错或考场管理失控每次扣2分。本项限扣15分。其他按《玉环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分值比例折算扣分。 |
纪检监察审计科 组织人事科 办公室 |
|
|
|
14 |
其它扣分 (8分) |
以上未列举,违反规定需要扣分的由局班子研究决定。本项限扣8分。 |
办公室 |
|
|
注:1.实行直接扣除考核总分的扣分方式。如扣分项目1“班子建设(4分)”被扣4分,则在学校管理责任制考核(基础性工作目标)总分25分中扣4分。此项限扣25分。
2.除上述扣分内容外,教育局文件明确规定扣分的项目,按文件规定扣分,由相关科室在考核时报办公室审核汇总。
附件3
学校管理责任制考核(发展性工作目标)
(总分75分)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要点 |
提供依据科室 |
得分 |
|||||
|
小学 |
九年 一贯制 |
初 中 |
普高 |
职高 |
其 他 |
|||||
|
1 |
发展性 项目 |
6 |
5 |
4 |
2 |
/ |
/ |
按《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标准》考核。 |
督导办 |
|
|
2 |
学校文化建设 |
6 |
5 |
4 |
2 |
/ |
/ |
○学校有独特的办学理念,特色指向明确,策略得当,有制度保证,年度有递进。 ○校园文化活动有计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师生参与面广。 ○特色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具有可操作性,目标明确,措施落实。 ○学生参与面广,有一批个性特征显明的学生出现,有反映特色成果的详实资料。 |
基教科 |
|
|
3 |
教师专业成长 |
6 |
5 |
4 |
2 |
/ |
/ |
○教师参加各级比赛成绩突出。 ○县级骨干培养人数成效明显。 有体现教师专业成长的显著成果。 |
人事科 教研室 |
|
|
4 |
办学条件改进 |
6 |
5 |
4 |
2 |
5 |
/ |
○基本建设工程按《玉环县教育系统基建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小额工程参照《玉环县教育系统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考核。 |
计财科 |
|
|
5 |
学生体质健康 |
6 |
5 |
4 |
2 |
10 |
/ |
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文件考核。 |
基教科 |
|
|
6 |
教育质量 |
40 |
45 |
50 |
60 |
55 |
70 |
普高及义务教育学校考核文件由教研室另行发文,其他学校按附件4相应表格评价考核。 |
基教科 教研室 |
|
|
7 |
总体评价 |
5 |
5 |
5 |
5 |
5 |
5 |
每校报三项学校学年度亮点工作或突出成绩,作为评价参考。 |
局领导班子 |
|
注:1.每项(除第6项外)按一档100%,二档80%,三档60%,四档40%,五档0五个等级分别记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具体为:古顺学校、鸡山乡学校、海山乡学校、实验学校、双语学校。
附件4
附件4.1 浙江电大玉环学院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
内容 |
分值 |
评估标准 |
操作 |
得分 |
|
资源建设 与利用 |
15 |
1.必修课配备中央电大提供的教学资源比率≥95%、及时到位率≥90%得5分; 2.选修课资源两种以上媒体的达到95%得5分; 3.在线平台学员实名注册率达到95%得2.5分,95%以上学生会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学习得2.5分。 |
查看学校提供的材料;实地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 |
|
|
学历教育 招生情况 |
20 |
完成当年度教育局下达的开放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指标任务的得10分。完成县农办下达的农民大学生招生任务的得10分,每少5人扣1分。 |
查看学员名册或平台。 |
|
|
老年教育 |
5 |
老年教育年招生在册人数80人得4分,100人得5分 |
查看学员名册 |
|
|
社会培训 |
20 |
查看学员 名册。 |
|
|
|
毕业论文 通过率 |
20 |
通过率占应毕业人数的90%得15分;占95%得20分。 |
查看学生 成绩册。 |
|
|
学风、考风建设 |
20 |
结论及格得10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0分。 |
查看台州市电大教学督导及巡考评估等。 |
|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