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海渔〔2017〕23号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印发《玉环县渔业职务船员配备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渔业乡镇(街道)、局属有关科室:
现将《玉环县渔业职务船员配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玉环县渔业职务船员配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玉环县渔业职务船员配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渔业职务船员配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海渔〔2017〕4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以打促培、以培促配、以配促安”为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玉环县渔业职务船员配备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消除渔业生产重大隐患,遏制和防范渔船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守牢渔业安全底线,提高平安玉环建设贡献度。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我县渔业生产存在的“人不适任”问题,全面提高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配备率、持证率,解决职务船员配备不到位、“人证不符”等问题,有效遏制渔商船碰撞等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县登记在册、船长≥12米的渔业船舶。
(二)主要内容:1.职务船员的配备不到位情况;2.职务船员“人证不符”情况。
三、整治时间
本次整治从4月上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具体分四阶段进行:
(一)宣传排查阶段(4月15日前)
1.各渔业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精密组织实施。
2.要利用媒体、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将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整治措施等公示于众,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在渔区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充分利用渔业村(公司)对所有渔船的职务船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职务船员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配备整改阶段(伏休期间)
1.各地要根据前期排摸的辖区内渔船职务船员配备情况以及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中检查发现的职务船员缺配问题,督促渔业村(公司)、船东安排组织船员培训,认真落实职务船员的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
2.执法大队、行政审批科要结合许可年审、渔船检验等环节,严格把好渔船职务船员的配备关,发现未按要求配备职务船员的一律停办年审、年检手续。利用开捕前的网具检查,将职务船员配备情况重点纳入对渔船的综合管控范畴,做到检查一艘、合格一艘、放行一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