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民〔2017〕84号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电〔2017〕35号)和《玉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安委〔201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管理大检查活动。现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玉环市民政局
2017年7月25日
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全面减少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民政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民政服务机构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平时预防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次安全管理大检查的范围是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部门。
(一)民政服务机构层面。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投入等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周边地质环境、给排水系统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民政部门层面。
1.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