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民〔2017〕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我市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玉消安委办〔2017〕15号),特制定《玉环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方案》,现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应的火灾防控工作。
玉环市民政局
2017年7月3日
玉环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排查
治 理 方 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市内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存在安全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
(二)动员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自查自改。对照前期排查情况进一步详查,摸清底数,做到排查有记录。按照“整改一批、审批一批、落实一批”的要求,开展分类排查治理。
(三)督促符合消防审批条件还未审批的,在一定时限内取得消防审批;对于不符合消防审批条件的,要催促其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消防整改要求,并进行消防审批;对存在巨大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一律实施关停处理。
(四)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2017年7月15日前)。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要组织专人对本机构存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排查的主要内容为建筑安全、消防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燃气、电梯等隐患,要确保隐患排查摸底工作不留盲区死角。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自查自改报告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乡镇(街道)报告。
(二)督促检查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要抽调精干人员,与消防等相关部门人员混合编组,对社会福利机构逐家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记录在册,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逐一督促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措施。市民政局要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乡镇(街道)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