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民〔2017〕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玉环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应养老机构的电气火灾防控工作。
玉环市民政局
2017年9月11日
玉环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 作 方 案
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杜绝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17〕7号)、《关于印发台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民〔2017〕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电器产品使用更加规范,电气火灾技防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
严格整治社会福利机构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严查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
1.严查违规设计行为。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严查违法施工行为。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实行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的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的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二)强化使用隐患治理。
1.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福利机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福利机构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工作,提高社会福利机构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的能力。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持证上岗率。
2.积极推广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固化工作机制,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对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 24 小时在线监测、异常情况短信提醒、掌上巡检电工、定期形成检测报告、远程服务等功能。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防范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