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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储备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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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农2017123

  

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储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

根据《玉环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农〔201722号)规定,开始申报2018年度玉环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储备项目(第一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库范围。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机化促进工程、畜牧业转型升级、现代种业发展工程、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旱地)建设等。

二、申报条件。项目应符合我市现代农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及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中央、省、市农业扶持政策导向和范围,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要求,择优选择一批规模大、示范性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纳入农业项目储备库。

1.项目须为自申报时间起在建或者未建。

2.已列入2017年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见附件7)无需再申报。

3.开展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的项目优先储备;开展农业特色强镇创建的项目优先储备;在同等条件下,有项目建设规划,自筹资金能力强的项目优先储备

4.位于粮食功能区内的项目只储备用于粮食作物生产的项

目。

5.位于饮用水库区范围内项目不予储备。

6.对于具有被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项目申报黑名单

等不良记录的主体不予储备。

7.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应具备三品一标认证或农产品合格

证,加工农产品应具备QS认证,否则不予储备。

三、扶持重点

1.种植业。重点扶持我市文旦等特色主导农业产业、新兴农业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设备购置。

2.养殖业。重点扶持畜禽舍、管理用房及养殖设施、喂料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疫设施等生产性配套设施设备。

3.生态循环农业项目。重点扶持具有一定生态示范效益的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4.其他公益性项目。重点扶持用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和农业特色强镇创建的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1.项目申报主体应根据项目储备立项指南(附件1),认真填写《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储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参考附件5)。

2.项目申报采用纸质、网络同时申报。申报主体通过浙江省农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网(http://xmgl.zjagri.gov.cn/)自愿申报,同时向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提交完整真实的书面申请材料(《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表》、《储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一式份。

3.项目申报截止期为20171120日。申报资料以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为单位,填写《2018年玉环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储备申报汇总表》(附件6),统一报送玉环市农业局(市林特局)项目办(同时报送汇总表的电子版)由市农业局(市林特局)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审核,局班子会议商定,公示后,纳入项目储备库。

、申报要求

1.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根据当地主导产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需要,切实强化项目储备管理,认真核实储备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应予以退回重报,对已超过申报时间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接收。

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农业局(市林特局)项目办联系,联系人:陈治安,电话:87221269

附件:12018年度玉环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储备项目指南

          2.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表

          3.储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4.农产品质量安全审查表

          5.证明材料清单

          62018年玉环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储备申报汇总表

          72017年省级项目储备库名单

          8.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投资参考表

                            玉环农业局(市林业特产局)

                                      20171028

附件1

2018年度玉环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储备项目指南

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一、扶持条件

(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与城市、城镇(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二)项目区土地或山林权属清晰,承包、转包周期较长(五年以上)。

(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应具备三品一标认证或农产品

合格证,加工农产品应具备QS认证。

(四)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万元。竞争性项目的自筹资金规模与省补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公益性项目的自筹资金规模与省补资金比例可适当降低。

二、扶持规模

(一)种植业

1.蔬菜产业:基地面积50亩以上或集中连片20亩以上。

2.茶叶产业:基地面积100亩以上。

3.水果产业:集中连片50亩以上。

4.花卉产业:集中连片20亩以上。

5.食用菌产业:面积达到床栽6000平方米、袋栽10万袋。

6.中药材产业:集中连片,设施型3000平方米以上,露地型20亩以上。

(二)养殖业

生猪存栏500头以上;肉禽,快大鸡存栏1万只以上,放养肉禽存栏0.5万只以上;蛋禽,笼养蛋禽存栏1万只以上,放养蛋禽存栏0.5万只以上;种禽存栏1000套以上;羊存栏200头以上;兔存栏5000只以上;蜜蜂80箱以上;其他畜禽以生猪存栏当量计。

三、建设内容范围

(一)种植业。用于农业生产的道路(机耕路原则上宽度不大于3米)、沟渠、蓄水池、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及钢架大棚、智能温室等生产性配套设施设备。

(二)养殖业。畜禽舍、管理用房及养殖设施、喂料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疫设施等生产性配套设施设备。

(三)公益性项目。用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和农业特色强镇创建的项目。

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项目

一、扶持条件

(一)重点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省级旱粮生产基地、新兴农业培育基地等,并优先支持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内的项目。

(二)区域产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发展潜力较大,生态循环示范推广工作基础较好,有扎实的保障措施,项目实施有利于产业生态布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三)产业发展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建设规模,基础条件较为完备;实施主体明确,自筹资金有保障,核心示范基地(点)有一定规模,沟渠路配套,具有相应的设施条件。

(四)技术模式先进、实用,有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或高效生态农业(种养结合)技术模式,示范效应明显,可学、可看、可推广。

(五)省补资金每个项目20万元(含)以上,项目自筹资金规模与省补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0.51

二、扶持范围

(一)新型农作制度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重点推广稻菜(莓、菌)等水旱轮作模式,桑、茶、果和高效作物的间作套种模式,稻田养鱼(鸭)和桑、茶、果园与畜养殖等种养结合模式。

(二)多样化增效、高效节水灌溉、肥水同灌、设施栽培、品质优化、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种养加一体化,以及节约集约型农业生产、绿色防控、非化学农业投入品推广应用等有利于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先进适用的高效生态农业循环技术及模式。

(三)农作物秸秆(包括桑枝、果枝)、食用菌种植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利用,农业投入品及包装物回收利用,三沼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及生态循环农业节点工程建设。

三、建设内容范围

(一)示范试验片(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作制度创新及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配置,以及新型材料应用等物化补助。

(二)示范试验片(点)生态循环及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模式、新型农作制度应用必要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三)多样化增产增效、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新型农作制度、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生态循环资源节约利用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与培训,相应综合配套技术、单项技术、集成技术试验和试点示范、资料编印等补助。

附件2

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报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资产总额(万元)

注册资金(万元)

近三年获奖情况

基地、产品得到

何种认证(三品一标认证、合格证、QS认证等

基地规模

(亩//羽)

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情况

示范带动规模

(亩//羽)

生产设施(台/套)

带动农户(个)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亩增收(元)

(预计数)

农民增收

(万元)

(预计数)

近三年已获得县级以上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年,             项目获          资金   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审核意见

经审查,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报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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