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玉卫计〔2017〕114号
玉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台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综合检查的通知》台卫发【2017】16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强化医院科学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安排
(一)检查范围。三家市级公立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中心)。
(二)检查安排。市级公立医院:每家医院检查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医疗机构以自查为主。
二、重点检查内容
附件1:大型医院巡查医院重点内容
附件2:行风建设综合检查重点内容
三、检查方式及方法
(一)医院自查。各医疗机构对照附件1和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在9月中旬前完成自查。
(二)现场检查。按照检查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现场抽查、电话回访等方法开展现场检查,在10月中旬前完成。
(三)反馈与整改。被查医院根据检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给局医政医管科,台州市卫生计生委将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行风建设综合检查是对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风要求的回头看,是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积极探索与具体实践。各级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部署,认真落实
接受检查的医院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认真落实。要做好检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要有方案、有重点、有措施,落实人员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对照近三年来行风建设方面出台的文件,加强管理、培训与教育,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不断完善
建立行风综合检查的制度化建设与常态化机制,认真总结检查工作经验,完善检查方式,查问题与找亮点并重,对先进经验要及时宣传与推广,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处理,对检查工作的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加强检查人员队伍培训和建设,探索科学检查工作机制。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10月9号前完成自查总结及填写《各医疗机构退还(上交)“红包”、“回扣”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上报市卫生计生局医政医管科。
联 系 人:罗永松 吴永进
联系电话:87232926
邮 箱:18272527@qq.com
附件:1.大型医院巡查医院重点内容
2.行风建设综合检查重点内容
3.各医疗机构退还(上交)“红包”、“回扣”情况统计
玉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