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妇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7〕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意识,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全面打造健康玉环,决定开展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适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健全“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预控网络,不断提升广大适龄妇女“两癌”预防意识与能力。从2017年起,通过妇女“两癌”检查和健康宣教等方式,让全市适龄妇女每五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两癌”检查,确保对妇女常见病、乳腺疾病和“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承担“两癌”检查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二、检查对象
玉环户籍妇女、已在玉环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妇女,年龄为35—64周岁(含)。
三、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开展,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氏染色检查。
2.HPV检测(高危型HPV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开展,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型别,确保检测质量。
3.TCT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对HPV检测结果阳性或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非HPV16/18阳性者应当进行TCT检查。包括取材、制片、染色以及采用TBS分类的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4.阴道镜检查:对高危型HPV阳性合并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ASCUS及以上)、HPV高危分型检测16/18型阳性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5.组织病理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规范的乳腺体检,包括视诊和触诊。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为0级和3级者,应进行乳腺X线检查,检查结果包括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对乳腺X线检查为0级和3级者,应由副高以上乳腺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决定随访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或X线检查BI-RADS分级为4级和5级者,应自行接受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费用自理。
四、机构和人员
(一)检查机构。
检查机构分为初筛机构和进一步接诊机构。检查机构实行技术准入(见附件1),符合技术准入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市卫生计生局审核确定后,报台州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并向社会动态公布。我市确定2家以上医疗机构为常态化初筛机构,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以方便群众检查。确定1家以上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接诊机构,负责对检出的可疑病例作进一步明确诊断,使可疑或阳性病例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检查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初筛机构负责本单位检查出的异常病例的追踪随访工作。
(二)管理机构。
市妇幼保健院为我市“两癌”检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两癌”检查工作的工作计划、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数据分析;提供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数据上报和质量管理。
五、经费保障
(一)经费安排。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玉环户籍和持玉环居住证适龄妇女的免费“两癌”检查费用、“两癌”检查工作人员培训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见附件2)。对于省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结算体制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办法安排给我市的专项补助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随意挪用和挤占。
(二)经费拨付。检查机构定期将本机构开展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的有关资料(“两癌”检查统计表等)报市卫生计生局审核,经批准后,由市卫生计生局将专项资金拨付至检查机构。各单位要规范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和流程,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向全市人民所作的一项承诺。成立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3),负责全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两癌”检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明确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财政、人力社保、妇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各级妇联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应检妇女参检,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经费,卫生计生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及质量控制和数据管理。各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优化项目流程,强化部门合力,落实各项措施与服务内容,确保“两癌”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广泛开展“两癌”检查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广大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免费检查的积极性,提升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行为。
(四)提高质量管理。
对照工作目标及时分解任务,参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负责初筛和进一步接诊的检查机构,应根据“两癌”项目检查机构准入条件,做好设备和人员的配备。市妇幼保健院要组织本辖区技术专家做好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提高检查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可疑阳性病例的随访和结案,TCT和HPV阳性标本至少保存5年,做好登记记录,做到有据可依。
(五)注重信息收报。
承担“两癌”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做好个人检查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分析、汇总相关数据定期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将辖区内“两癌”检查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后,上报至市卫生计生局和台州市妇幼保健院。信息报送实行每月上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报到市卫生计生局。
(六)加强督导评估。
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项目监管,定期组织实地督查,对项目进展、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确保检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两癌”检查机构、人员基本条件及质控要求
2.浙江省“两癌”检查项目费用标准
3.玉环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4.玉环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技术专家组
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