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环市委员会:
2017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及省、市气象局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一手抓廉政建设,一手抓当前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气象业务服务工作相结合,实现了“两不误、两促进”。根据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共玉环市委相关要求,现将局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班子统一领导、各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二是完善建设机制。年初,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员监督责任清单》,按照“三书两报告”的要求,向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分发党风廉政牵头工作责任函告书,年中和年末两次召开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科室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三是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
(二)抓好制度建设,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局8月制定《玉环市气象局内部控制制度》(玉气发〔2017〕19号)。
二是严格执行“六权”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及时公开各项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相关信息,落实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承诺办理、限时办结、全天候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制度,及时完成网上审批;严格公车管理制度,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规定,定期在单位内部公开公车用车里程及油耗费、维修费和保养费,组织公务车辆使用维修等台帐集中检查整治;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凡涉及玉环预警大楼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玉环县气象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办事,即提出事项、列入议题、提前通知、讨论决定、形成会议小结或纪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关于县级气象管理机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浙气人函〔2015〕56号)有关要求执行职工津贴补贴相关标准,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人事管理制度,按规定由省市局考录工作人员;严格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按照《玉环县气象局关于加强合同审查、项目和物资采购验收管理》(玉气发〔2014〕10号)和《玉环县气象局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玉气发〔2016〕19号)文件要求执行合同签订、项目和物资采购验收的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查相关材料40余份。
三是完善行政审批机制。积极响应省、市等上级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及时报送“最多跑一次”各种相关资料。我局办事项已全部纳入权力事项库,都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全部事项均为“最多跑一次”事项(其中一项为跑零次),且全部服务事项的网络审批都已经达到四星级以上。根据“八统一”要求按照省气象局制定的办事指南版本对权力库进行了及时更新及维护。我局所有办事事项的服务指南已经制定并公布(网上网下),浙江政务网上公布的“最多跑一次”清单跟本单位提供的清单完全一致。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改革,拓展“阳光工程”建设,及时取消雷击风险评估前置审批,防雷技术服务改由气象局委托相关机构出具报告并买单,减轻业主负担,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印发《玉环县气象局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玉气发〔2015〕15号,完善审批机制。推进网上审批服务,气象审批提速70%以上,满意度100%,对于重点工程、重大投资、回归项目,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绿色通道”,取得良好效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防雷检测进行监督管理,完善防雷资质、人员、项目监管制度。今年监督检查32次,提出整改意见13条,保证了防雷工程的检测和施工质量,使防雷安全落到实处。
四是对整改问题及时落实。先后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把手任职经济责任”、“市气象局党组巡察”等检查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结合气象部门实际,突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对权力运行进行实时跟踪、及时督查、全程监督,发现、纠正和查处权力滥用行为,使程序成为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不可逾越的屏障。
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聘任以纪检、党员、职工为代表的3名同志为我局廉政监督员,组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小组,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正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学习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强化震慑,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和党员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力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小金库”治理、“三公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推进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是对领导班子以及行使各项职权和管理人、财、物的关键岗位进行风险防范和监控,构建权责明确、防范有效、动态监控、处置有力、评价科学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定期公开重大决策、年度预决算、工资福利、“三公经费”支出等,接受群众监督。在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科研项目、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科技服务等重点领域对部门(单位)内外行使权力和其他容易产生问题的工作事项、承办的岗位以及重点环节实施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台州市气象局关于《全市气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文件执行,提升风险防控体系的质量,增强防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