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安委办〔201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安健〔2018〕23号)和《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监管〔2018〕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玉环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玉环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会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规范职业健康管理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整改提升一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促进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全市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重点范围。
1. 近两年国家总局、省局部署的专项治理行业,包括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铅蓄电池、水泥制造、金属冶炼生产加工(含金属铸造)、船舶修造、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等行业。其中,对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监督执法要结合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及水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台安监管〔2017〕115号)等有关要求进行;对水泥企业的执法主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号)等有关要求进行。
2.近三年已列入全市专项治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的有关行业领域。
3.木质家具制造、电镀、医药化工、橡胶制品、制鞋、矿山、非金属矿物制品、设备制造(含水暖阀门)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
4. 近三年曾发生职业病病例的企业。
(二)重点内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
6.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
7.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8.未依法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
9.其他严重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分五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