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8日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客观全面评价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情况,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标争先,务实奋进,确保出色完成今年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继续向前移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工作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准确客观的评价;考核程序与结果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坚持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与奖惩挂钩原则。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考核依据
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有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
三、考核对象
(一)科室:包括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
(二)人员:包括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聘人员。市管干部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四、考核项目
(一)正式在编人员考核。
以民主测评、科室业务工作考评、日志式管理系统录入、业务测验成绩等项目为主要考评要素。考核项目及办法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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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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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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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科室(单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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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测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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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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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年度
考核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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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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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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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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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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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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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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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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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终民主测评(测评内容见附件2),测算平均分后以30%折算得分。
2.所在科室得分具体计算办法见下表。
3.日志式考核得分以四个季度考核总得分的20%折算得出(详见日志式考核计分办法)。
4. 年底,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综合测试。
5.以上四块内容按比例折算后的得分相加,得出个人年度考核得分,确定个人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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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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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度最终得分=民主测评*30%+所在科室(单位)得分*40%+业务测验成绩*10%+日志式考核年度总分*20%+加分-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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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社保中心内设科室参照局科室(单位)考核办法执行。社保中心副主任的所在科室(单位)得分取分管科室得分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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