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安监管〔2018〕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玉环市遏制低水平重复事故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玉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玉环市遏制低水平重复事故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针对我市近几年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等低水平重复事故多发的态势,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台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台州市遏制低水平重复事故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安监管〔2018〕6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遏制低水平重复事故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风险管控、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全面开展遏制低水平重复事故百日整治行动,为建设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湾城市提供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遏制低水平重复事故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全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低水平重复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以上。
三、整治时间
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8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此次遏制低水平重复事故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现场违规行为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2、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的;
3、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
4、进行爆破、吊装、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落实专门人员现场安全管理的;
5、金属切割及冲、剪、压机械等传动部位无防护装置的;
6、起重吊装作业未遵守“十不吊”原则的;
7、其他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制度落实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从业人员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情况;
3、进行爆破、吊装、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有无建立规章制度并落实审批情况;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及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以及演练开展情况;
6、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情况;
7、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情况。
(三)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
1、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责任人员是否追责到位;
2、企业是否针对事故原因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开展全员培训确保责任人和全体员工受到了教育;
3、对照事故调查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否逐一进行了检查,逐条进行了整改,并举一反三,落实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4、对在服务期限内企业发生事故的,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