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民〔2018〕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玉环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玉环市民政局
2018年5月30日
玉环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及省民政厅《浙江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台州市民政局《台州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民政局、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简称市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决定在全市开展低保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简称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环境,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发挥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工作重点
1.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要以“一证通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行政文书,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严格查处低保申请中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低保经办服务为重点,严厉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2.严格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在低保审核审批中,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银行存款等信息的核对。
3.严格近亲属备案制度。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对已受理和已享受的对象应进行单独登记,规范管理。
4.严格公开公示制度。要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市民政局将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公开全市在册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要将低保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信息在乡镇(街道)有关办公场所和申请人所在村(社区)长期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5.严格投诉受理制度。市民政局设立低保公开投诉举报电话87339958。乡镇(街道)要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
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玉环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明确治理工作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统一谋划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排查辖区内低保在册对象,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新申请低保家庭。逐户排查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各乡镇(街道)应积极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具体以“五查五看”活动推动低保全面治理,即查档案看是否存在“错保”;查经济状况看是否存在“应退未退,应补未补”;查低保户存折账号资金到位情况看是否存在低保金未及时足额发放问题;查在册低保对象近亲属备案情况,看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查在册低保公示监督与民主评议复评情况,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