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办公室、站所:
现将《清港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清港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台州市委、市政府和玉环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台州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台消安委〔2018〕3号)和《玉环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玉消安委〔2018〕2号),全面扭转火灾防控被动局面,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制定我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台州市委、市政府和玉环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源头管控、风险管理,强化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应急能力,强化改革创新、综合保障、责任落实。巩固消防整治成果,全面彻底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火灾防控体系,确保我镇消防安全领域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实现高水平跨越式发展,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18年实现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对比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数下降20%,2019年对比下降35%,2020年对比下降50%。到2020年,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基本完善,火灾隐患和风险全面掌控防范,各主体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消防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消防安全治理综合水平居玉环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村居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为抓手,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各乡村居、有关科室站所要参照《玉环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玉政办发〔2018〕7号),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2018年年底前,文教、民政、卫计、统招等科室要根据上级部门意见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行行业系统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
2.落实全覆盖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坚持铁拳小组、铁拳小片机构不撤、职能不变、力量不减。镇消防铁拳办继续实体化运行,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指导,组织开展督查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将消防铁拳办作为年轻干部历练的重要基地,在消防铁拳整治中考察干部、培养干部。
3.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动单位建立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全过程、全方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单位新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检测电气线路、清洗油烟管道、开展应急演练,并在单位显著位置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安全逃生线路和方法、提示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二)严控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紧紧围绕“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这一中心目标,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这三个环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行“1+2+3”(即1个重点区域、2个重点行业、3个重点领域)工作法,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实施重点村(居)、区域消防安全治理。要认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查找薄弱环节,逐一提出治理“处方”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常态监管组织,落实各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建强基础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同时以火灾隐患突出的城郊结合部、待拆迁区域、高层建筑为重点,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2018年,作为玉环市重点挂牌村的上湫村、清港村要完成摘牌,实现消防隐患清零。到2020年,所有村(居)消防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2.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科室要排查掌握本地区高层建筑基础信息和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风险清单。对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政府将牵头组织评估,督促业主单位制定分类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督促、协调、指导业主采取提取物业维修基金、动用经营性收入等方式落实资金、增配修复。对占用消防车道、登高消防车操作场地的,指导划定限停或禁停区域,强化巡查管理,及时督促搬离。指导高层公共建筑逐幢配备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逐幢明确楼长,负责日常管理。督促高层建筑产权、管理、使用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标准化管理。2018年,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高层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住宅建筑完成治理。2019年,所有高层建筑完成治理。
3.深化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根据“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原则,继续组织力量综合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复查登记出租房。对发现的隐患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主体、具体措施。严格落实“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居住出租房六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通告”要求,加大对责任人通报力度,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推广使用新型房屋结构样式,防止建造“通天房”。鼓励引导企业配建员工集体宿舍,推进公共租赁用房建设。2018年,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和合用场所的复查整治。2019年,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复查整治。2020年,完成所有出租房复查整治。
4.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领域治理。落实省、市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积极开展单位、居民家庭电气隐患检查,及时改造老旧线路,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重点在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居住出租房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建立集中监控平台,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持续推进物联网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物联网建设方面,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物联网建设工作;充电桩建设方面,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1058套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确保不再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亡人事故。2018年起,每年电气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占比逐年下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