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烟草专卖局
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告
2018年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玉环市烟草专卖局按照上级局工作部署和地方政府工作要求,以贯彻实施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为主线,围绕行业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借力“互联网+”普法,努力创新大数据时代下的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度(截止11月30日),我局共查获涉烟违法案件128起,办结案件116起(含上年度末立案的案件),其中罚款91起,没收违法所得0起,没收非法财物0起,罚没款总价值178437.41元;适用一般程序处理案件116起,移送公安处理的案件4起,未适用简易程序。
2018年度(截止12月12日)受理各类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2128件,办结2128件。其中许可类事项1883件(准予许可1859件,不予许可24件);管理类事项245件(准予办理245件)。
2018年度(截止12月12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及国家赔偿案件;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2017年起诉),已经一审、二审裁定驳回起诉和上诉。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加大依法执法考核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局长(经理)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法制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明确分管副局长抓具体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不断加强法制教育,积极主动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带头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法制工作基础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由法规科负责处理全局的法制工作,不断加强其在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件审核、合同审核、规章制度审核、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的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分管领导重点抓、法务管理员具体抓、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统筹规划法制工作。我局合理安排各项法制工作计划,详细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重大执法过错作为一票否决考核项目纳入管理目标和考核方案,为做实做细法制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完善执法运行机制,严格规范执法。我局烟草专卖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也力求做到许可证文书正确、程序合法、期限准确。我局重点落实与行业工作紧密相关的各项规定,如新修订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台州市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定》等,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得以更加实际、深入的开展,成效更加显著。
(二)定期开展行政案件评查,努力做到每案必审。除台州市烟草专卖局每季度组织的全市烟草系统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件评查外,我局法规科也对每一起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对行政许可案件进行抽查,行政处罚案件审查率达到100%。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退回有关部门进行改正,否则不予签字通过审查程序。除此之外,法规科还将审查结果定期公布反馈,并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沟通,从而极大的增加了烟草专卖执法的严肃性,使案件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细化案卷评查标准,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烟草专卖局下发的《浙江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定》、《浙江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以及《浙江省烟草专卖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在行政执法案件现场勘查和后续办理审查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标准,使得办案现场更加规范,案卷办理过程目标更清晰,操作性更强,进一步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三、借力“互联网+” 普法,增强法治宣教时代感
(一)“互联网+普法”促普法转型。以玉环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浙江政务服务网及行业内部OA平台为网络普法核心基地,构建对内对外网络普法新常态。在我局内部和卷烟零售户中倡导并推行网上学法、网上考试,深入推进全体干部职工网上学法用法、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科学分析普法对象法律知识薄弱环节,实现互联网普法工作的宽领域、时代感、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