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卫健〔2020〕12号
中共玉环市委、玉环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台州市卫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组织结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机构合并调整后,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落实局党工委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为法治政府建设牵头责任科室,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局班子会议议程专题审议,构建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职能科室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玉环市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和《玉环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等文件要求,将重点任务逐一分解到局各科室和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二)继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公布卫健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共12个主项、45个子项、20个孙项,行政许可2019年全年办件1879件,同比增长了2.67%。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68项,实现率100%,并且“即办率”、“网办率”、“零跑次”、“掌办率”、“承诺压缩比”五率全部达到100%。此外,开展“出生一件事”联办特色工作,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代跑、数据共享、一站式服务、当事人承诺等方式,方便市民一次性当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障·市民卡》,截止目前为止已办理了993件, 2019年7月台州日报对该项工作予以了专题报道。
(三)创新多元监管,健全卫健综合监督体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智慧卫监”信息化平台应用、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等多种监管方式,全面开展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2019年实施完成双随机监督451家,其中国家级任务291家,省级任务160家,完成率、公示率均为100%;查处违法医疗机构69家,查处非法行医34起;全年累计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共474件,罚没款总额达到2018257元,分别同比增加了2%、66%;“智慧卫监”平台应用工作在全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经验进行汇报交流。2019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和质量为历年之最,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效能位居台州前列,尤其在六小行业消防整治、食品安全示范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乡镇)创建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卫监职能作用,做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政治效益并重。
(四)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卫健事业发展。一是 “健共体”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健共体建设水平已迈入全省第一梯队,已建立 “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健共体双向转诊机制,且形成了总院、分院齐头并进谋发展的良好态势。两家健共体总院胸痛、卒中中心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三四类高难度手术同比增长28.5%,疑难病例RW≥2诊治例数同比增长68.8%;两家总院医疗服务技术难度CMI在全省74家二甲综合医院排名分别同比上升25位、16位,位居全省第9名、第3名;市人民医院创三乙工作全方位推进,一、二类指标全部达标,部分科室病种技术难度已达到三级甲等标准。二是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优化群众就医获得感。全面实现 “刷脸就医”“费用医后付”等十大医疗服务改革项目,公立医院高峰排队平均时间缩减至2.3分钟(全省平均3.57分钟),门诊、住院智慧结算率分别由原来的59.2%、28.6%提高到79.6%、76.1%。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可享受院内智慧结算、分时段预约总院检查等30项服务。据第三方测评结果显示,群众对医疗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满意度达98%。三是医疗民生实事帮助百姓得实惠。圆满完成60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37058人,45—70岁低保人群胃癌免费筛查1989人,可疑患儿心脏超声检查337例。户籍人口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保持台州较低水平。在台州率先启动慢性病门诊医保费用按人头包干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自实施以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住院率下降43%,人均住院费用分别下降509元、718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配合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2019年,我局认真配合市政府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出台《玉环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玉政办发〔2019〕19号)和《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健康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9〕17号)。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局从立项、调研、论证到颁布实施,均严格按照《玉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53号)要求执行,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各项工作,有效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健康发展。
(二)强化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管理。我局认真落实《玉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3号)文件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19年由局办与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联合制定《玉环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发文流程的通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发、统一发布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2019年,全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个,均按照“三统一”的要求,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按时报市司法局备案,获得准予备案。此外,完成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出台《玉环市卫生健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布清理结果。
(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落实《玉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行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玉卫计〔2018〕4号)文件相关工作,针对局机关出台的政策措施及公开招投标文件编制等方面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完成局机关历年相关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配合做好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商情协助工作,目前我局无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我局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相关规定,明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规定卫生健康工作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2019年,我局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实施有《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健康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9〕17号)文件制定1项,已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开展了风险评估。该项重大决策的内容合法,属于法定权限内管理事项,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无抵触,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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