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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港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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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港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职能部门:

现将《清港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91025

 

 

清港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台州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台安委〔201922号)、《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应急〔201973号)和《玉环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玉应急〔201970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围绕小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推进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知识能力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各项安全基础薄弱问题,切实补齐小微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短板,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扫除监管盲区,聚焦弱点难点,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小微企业事故防控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低水平重复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191025日至2020630日。

三、整治范围

    全镇小微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小微企业原则上是指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重点是加工制造类企业。

  四、整治重点和标准

突出抓好“三项防范”整治工作。

(一)防范“燃烧爆炸”事故整治

重点检查小微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自身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的是否委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协助管理;涉及危化品使用的小微企业是否存在“十个一律”方面的问题隐患,危化品储存条件、日常管理和应急预案是否符合要求;化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工艺风险评估是否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是否开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动化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是否符合要求;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涉爆粉尘、喷涂、液氨制冷等容易引发燃爆事故企业或场所是否落实“三场所三企业”整治措施,是否在危险作业场所设置最高作业人数限定标志,是否对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进行有效管控;喷涂、粉尘打磨、危险物品储存等区域是否有效落实防爆措施,消防器材配备、逃生通道畅通等消防应急措施要求是否落实,年内是否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演练等。

整治过程中,从严落实危化品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十个一律”:

1.生产加工区域疏散通道不足2个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它妨碍人员疏散情形且当场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2.违章搭建厂棚占用间距,影响消防安全及火灾扑救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3.未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或未制定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4.易燃易爆场所未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不防爆,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5.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

 6.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未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7.未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储存场地或危化品超量存放、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张贴安全周知卡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8.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或配备的器材设施不完好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9.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环节采用不易导除静电的塑料管道、塑料容器等设施,燃气装置未设置防熄火或点火失败情况下快速切断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

10.员工不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二)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整治

重点检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小微企业是否开展危险因素辨识,是否在作业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整治过程中,从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五必须五严禁”:

1.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3.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必须落实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严禁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5.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三)防范“失稳坍塌”事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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