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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门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我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0〕38号)以及《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9〕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办法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二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招生原则、招生政策、招生步骤、工作要求等五部分。二个附件分别是:1. 2020年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楚门镇统筹学生就学申请表。
三、内容解读
楚门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较2019年主要是外乡镇户籍迁入时间、小学统筹生鸡山籍洋屿移民户口适龄儿童就读校区和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等方面作了调整。
1.小学、初中招生:楚门中心小学湖滨校区、文兴校区招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外塘小学、筠岗小学主要招收民工子弟学生;楚门镇义务教育公办初中今年不作调整。楚门二中小学部停止招收民工子弟学生,原先在读的学生继续在二中就读。外乡镇户籍迁入的,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之前,且户籍必须与房产同时具备才能在上述校区就读。
2.小学统筹生:鸡山籍洋屿移民户口适龄儿童统一安排在文兴校区就读。其他鸡山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楚门辖区的,一律安排在文兴校区就读。
3.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小学可以选择外塘小学或者筠岗小学,每人允许填报两所学校(平行志愿,按积分高低录取);初中填报楚门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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