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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农水〔2020〕44号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治水思路,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发展总基调,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为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打好基础,根据水利部、浙江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摸清我市取水工程(设施)及取用水管理现状,通过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仔细排查取用水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法推进问题整改,规范取用水管理,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水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按照属地登记原则,分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登记。全面组织核查辖区内取水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取水许可审批情况、取用水管理情况、计量监测情况等基本信息,按要求登记入库。核查登记对象为直接从河道(湖泊)、水库、山塘或地下取用水资源,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设施),包括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泵站、水井、水电站等。除直接取用海水及《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其余取水工程(设施)均应列为本次核查登记对象。
(二)分类实施问题整改。针对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结果,重点梳理、复核取水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取水行为;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取水许可审批手续问题;是否存在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取水许可管理监督问题,如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取水计量安装运行不规范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措施,逐一销号落实。
(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以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针对取用水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水资源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信息的互联共享,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维护正常取用水秩序。
三、工作步骤
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5月正式启动,力争12月底前完成。主要分为核查登记、问题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核查登记阶段(2020年5月-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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