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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麦屿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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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麦屿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大麦屿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8日


大麦屿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总  体  方  案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安委〔2020〕10号)、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20〕11号)和玉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玉环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玉安委〔2020〕9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大麦屿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固本质、强智控、提素养,紧盯危化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10个重点领域,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助力添彩“重要窗口”美丽示范点、浙东南重要发展极建设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1.事故总量控制方面。遏较大: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降一般: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发生。减总量:保持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2.行业指标控制方面。全街道道路运输、工矿商贸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至2022年每年同比下降20%以上。消防领域事故起数至2022年每年同比下降10%以上,不发生亡人消防安全事故。危化品、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不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3.能力提升方面。固本质:通过三年努力,到2022年全街道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在规划引领、标准规范、科技兴安、源头治理等方面实现100%覆盖,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2022年底全面实现企业、工业园区安全风险防范数字化赋能,立体化监测、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提素养:2020年完成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3500人以上,三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5万人,全民安全素养明显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存在问题。一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对安全生产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现象;二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落实还不够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贯彻不坚决、不及时、不到位;三是风险防范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工作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四是村级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现象突出。

2.工作措施。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班子领导每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每年组织村(社区)安全管理员和安全网格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分批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轮训。组织干部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举办至少1次专题宣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浙江省实施细则,街道班子会议每年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完善安委会“1+X”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重点明确新业态新生产经营方式监管部门安全职责;强化考核巡查、检查督查、警示约谈等措施,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针对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隐患排查治理,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全覆盖。五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明晰工作职责,人员配备到位,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按照台州市出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分批组织参加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轮训,实现综合应急业务培训参与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复训参与率、专业领域业务培训参与率100%。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陈财斌,牵头科室:应急办。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存在问题。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二是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层层落实到人到岗;三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四是企业事故风险辨识不全,对事故易发多发关键环节安全管控不到位;五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专业安全技术团队和员工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社会共治合力未形成。

2.工作措施。一是健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企业抓业主、业主抓员工、员工抓岗位“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0年底前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六大重点领域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对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抽查。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投入和技术改造,2020年底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完成危化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0-2022年每年培训企业员工不少于3500人次。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和风险警示,落实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到2020年底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覆盖,2022年底前各类企业实现全覆盖。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2020年底前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推广应用“台州市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系统”企业端,开展隐患自主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高危行业企业2020年底前自评率达50%、2021年底前达100%,其它规上企业2021年底前自评率达50%、2022年底前达100%;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危化品等六大重点领域企业安全承诺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提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服务机构质量水平进行评价考核,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街道小微企业园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六是严格执法和事故调查。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占比达65%以上;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执法检查,强化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健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陈财斌,牵头科室:应急办。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存在问题。一是源头防控能力不高;二是动火作业、业务外包、进入受限空间、危险品储存、危废处置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能力不强;三是从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偏低;四是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合力尚未形成。

2.工作举措。一是提升全链条监管能力, 2020年底前完成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整治提升,建立完善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二是夯实企业安全基础,2020年9月底前危化品许可企业和重点使用企业建立全员风险辨识、安全承诺公告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危化品许可企业成立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按规定配置化工相关类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应用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2021年底前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智控。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陈财斌,牵头科室:应急办。

(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1.存在问题。一是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不清;二是“三场所三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三是使用危化品的小微企业面广量大,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小微企业安全防范能力不足;五是露天矿山安全管理不到位、设备工艺落后。

2.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摸清全街道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全面开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建成100家(占15%)、到2021年底建设率达65%、到2022年底基本全覆盖。2020-2022年每年建设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企业不少于1家。二是深化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完成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加工制造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推动危化品使用、配送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到2021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建立危化品仓库、健全落实危化品使用管理规范。三是深化小微企业违法建筑违章搭建、村级出租厂房、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厂中厂安全管理,重点打击“三合一”等违规行为,到2021年底挂牌的小微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到2021年底彻底消除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四是全面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2020-2022年小微企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每年不少于2000人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2022年底加工制造类星级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覆盖率100%;加强对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重点人员、重点设备设施、高危作业等线上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线上申报和实时分析。六是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在“一老一小”全面应用安全生产物业化管理模式,到2020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50%,2021年底覆盖率达75%,2022年底全覆盖。七是强化矿山源头安全管控,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规范露天矿山台阶式开采。八是提升矿山企业风险管控能力,2020年底前矿山企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陈财斌,牵头科室:应急办。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存在问题。一是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密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企业等五大领域火灾隐患仍然量大面广,部分否决项严重消防隐患反弹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消防车通道、应急逃生通道等“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三是老旧场所、村自留地建筑消防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生产企业涉消防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不同程度地存在;行业部门合力治理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力度不够;分割式租赁厂房、村建工业小区等新业态存在较大火灾风险。四是消防投入不足,基层消防业务不扎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综合救援能力不足,基层消防社会治理力度衰减。五是智慧消防与政府大数据平台深度融合不足。六是各类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能力较差。七是消防安全长效管控机制不完善,火灾隐患易于反弹回潮。

2.工作措施。一是深化居住出租房(民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及“九小”场所、生产企业(小微企业)五大领域治理,2020年实现五大领域底数“清底”100%,2021年实现隐患“清零”100%,2022年基本建立各领域常态治理机制。二是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2020年底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未按标准划线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2021年底完成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2年底前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消防治理,2022年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建设、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力系统和电气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教育、民政等其他行业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集中整治。2020年摸清老旧场所、村自留地建筑底数,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老旧场所、村自留地建筑和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常态落实农村老宅和老年人建筑火灾防范措施。四是提升大数据和物联网在消防领域的运用效果,2020年在养老服务机构、群租房等人密场所推广应用互联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在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单位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2021年基本完成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建设推广各类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五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2020年100%完成加工类小微企业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2022年底实现小微企业全覆盖培训。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陈财斌,牵头科室:应急办。

(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存在问题。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较大,涉及老年人、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以及县道以上公路、重点时段发生的交通事故多发;二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道路运输企业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外市籍输入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四是穿村穿镇公路、公路平交口和路侧开口等交通事故多发;五是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变型拖拉机等低、慢车辆安全监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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