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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现将拟变更地址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2日,若有异议请在2020年12月22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玉环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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