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2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玉环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金加树
副组长:蒋招林(市府办)
陈 策(市民政局)
组 员:李旦福(市教育局)
林泰聪(市公安局)
陈 瑛(市民政局)
吴敏华(市财政局)
蔡建新(市人力社保局)
倪青法(市住建局)
叶李艳(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孙建勇(市商务局)
苏美芳(市卫生健康局)
李华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颜通华(市应急管理局)
陈 超(市市场监管局)
叶 斌(市医疗保障局)
张文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朱晨霞(市残联)
袁升平(市慈善总会)
工作专班在市民政局设立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主任:陈瑛(兼)。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督促指导各单位精准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及时发放各类救助帮扶资金;加大对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和救助力度,组织开展探访关爱活动,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之家”等特殊困难群众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严密排查并消除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三)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兜牢民生底线,不能让任何一个群众因生活困难过不好年。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化落实国务院、省、台州市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统一部署。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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